作者ebee (崩解边缘)
看板PH-sea
标题{情报} 澎湖司房景点大公开徵图文比赛
时间Fri Oct 15 01:42:19 2004
http://penghu.phhg.gov.tw/tourism/personalvote/index.html
办理单位: 澎湖县政府(旅游局)。
活动时间: 九十三年十月十三日起至九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活动办法:
1。将来澎湖旅游的经验,推荐澎湖旅游景点文章及图片上传至澎湖逍遥游网路
推荐景点活动区,文字应以推荐澎湖旅游景点为主题,并配合图片介绍,内
容非关澎湖及旅游景点者,恕无法参加本活动,主办单位有得随时删除文章
及图片,并取消参加者之权利。
2。参加作品尺寸规格:推荐景点名称不超过20字,文章内容不超过200字(含标
点符号),图档大小不得超过300k,以jpg、gif档案格式。
3。每人限最多上传三篇推荐景点文章参加活动。
4。每篇推荐景点设有人气票选,供网友浏览景点推荐时给予支持投票,增加活
动趣味性。
5。抽奖时间:主办单位回馈参加者,抽奖赠送纪念品,於九十四年四月办理。
( 时间由主办单位择适当时间办理 )。
6。得奖公布:预定九十四年四月三十日於澎湖逍遥游网站公布,
奖品预定於九十四年五月份寄出。
奖 项: 精美纪念品五十名(参加者以抽奖方式赠送,以人为抽奖单位,不以
作品为单位,每人限得一奖。
注意事项:
1。参加作品须为参加者之原创或版权所有,非翻拍、转贴、剽窃或抄袭,如有以上情形,
经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得取消参加者资格,并追回奖品,其所产生之法律责任由参加者
自行负责。
2。参加者需为本人报名或需经由当事人同意代为报名,如有违反法令情事,经查证属实,
主办单位得取消参加者资格,并追回奖品,而其所产生之法律责任由参加者自行负责。
3。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加作品审查之权力,凡内容不符活动主题,或涉及侵害他人着作财产权
、色情、暴力或有碍社会风俗之文章或图像照片,主办单位得随时删除图片并取消参加者
之权利。
4。参加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於往後推广澎湖旅游等文宣、出版品无偿使用,主办单位得将参加
作品作公开出版与展出,并得将参加文章提供相关媒体作为活动相关宣传品之用。
5。每篇推荐景点设有人气票选,仅供活动趣味,投票者不参与抽奖,得票数亦不列入及
影响抽奖条件。
6。参加者填写之资料不全或错误,以致奖品无法寄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7。所获得之奖品不得转让或换算现金。
活动服务专线:06-9268543 E-mail:
[email protected]
※ 编辑: ebee 来自: 61.31.32.126 (10/15 01:45)
1F:→ ebee:有志青年上吧 :) 61.31.32.126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