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ly (LW)
看板PH-91
标题Re: [公告]公卫系必修科目及应修学分规定
时间Thu Sep 30 12:01:54 2004
※ [本文转录自 PH-90 看板]
作者: Hsuanly (LW) 看板: PH-90
标题: Re: [公告]公卫系必修科目及应修学分规定
时间: Thu Sep 30 12:00:43 2004
这次会这样特别更改info上的描述方式 以及特别先将其更新内容挂在学系网页上的原因
就是因为有学生误解其意思... 因而特别更改与慎重公告~
先解释一下..
当初教务处建立info各系所必修课程查询系统时 备注一至备注五是制式格式的
也就是说系所办在建立资料时 只能点选"计入"与"不计入" 其它描述文字是固定的
而当初本系在设定备注五第八点时 "计入"的意思是指:
当学生"放弃"其双主修资格时 他曾经选修过的双主修科目学分 可承认为本系之毕业学分
(此乃依照学则上之规定所订定:
→放弃修读双主修资格後,其已修习及格之加修学系科目学分是否采计为本学系选修学
分,应经本学系系主任认定。)
我是92年进来的^^~
今年的目标是希望能将学系网站内容更完整化
以让系上学生能透过学系网页获得更完整的讯息
再加上之前已了解目前有些学生 若未经询问 即会误解一些教务、课务方面的规定
所以才在今年暑假完整的去修改相关的系统内容 也因此才有昨天的公告
再者,依照学则规定:
→本学系与加修学系之专业必修科目性质相同者,由加修学系决定得否兼充为加修学系
之科目学分。如有不得兼充者,应由加修学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补足所差学分,并检具
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备查。
以上,若有任何疑问,请与系办联络。谢谢!
※ 引述《lmoon (回忆的延续)》之铭言:
: ※ 引述《Hsuanly (LW)》之铭言:
: : 学系网页上 已公告最新之本系必修科目及应修学分规定:
: : D.(6).修习本系所开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 : (8).本系学生修读他系之双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不计入选修学分
: 根据info网页上的各系所必修课程查询网页连结
: 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QPTCmaintainQuery.aspx?DPRNDPT=801
: 0+&QPYEAR=90 (请自行连结)
: 90年度公卫系之规定 其中备注第八点为:
: (8).本系学生修读他系之双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计入选修学分
: 此处与系上网页规定不符合
: 而系上网页是最近才更新挂上规定 info的网页则一直都是上述如此的规定
: 当初申请双主修时 是参考info的各系所必修课程查询网页规定
: 因此我的认知一直是可以计入选修学分
: 而後系办公布此不同的规定 令人感到相当困惑
: 两处的矛盾是否请系办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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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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