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ly (笨熊)
看板91-PH
标题[公告] 校内实习时程表
时间Tue Oct 8 14:31:37 2002
自九十一学年度起,
公卫系大四学生校内实习(公共卫生实习二)皆改为於上学期进行实习,
在寒假结束前完成实习,
且於下学期开学後两周进行实习口头报告与评分。
惟 若学生有特殊状况必定须於下学期才可进行实习,
学生需以专案方式向系上提出申请,
经核准後方可以特例方式於学年度之下学期进行校内实习。
以上,敬请 各位同学配合。谢谢!
若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卫系助教芸瑄(分机 8374)联络。
芸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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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