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ly (LW)
看板PH-90
标题[公告]校"内"实习相关注意事项
时间Thu Sep 16 18:24:12 2004
经今天(93./16)之系务会议後 有些校"内"实习相关事项请同学特别注意:
1.系上"同意"并"鼓励"同学以做"大专生国科会计划"之方式来抵校内实习!
相关事宜如下:
A."大专生国科会计划"意指同学以大专生身份向专门之研究机构所提之研究计划。
B.限向「国科会」、「卫生署」、「国健局」所申请之研究计划。
C.若以此种方式抵校内实习之同学,请找指导你大专生计划的指导老师担任你的
校内实习老师,并请该教师帮你签署校内实习确认单。
D.请在「校内实习确认单」上注明是以做大专生研究计划之方式来抵校内实习,
并注明「计划名称」、「计划时间」与「计划申请单位」。
E.届时,请缴交一份完整之研究计划成果书之系办留存。
2.若同学想找公卫学院以外之教师进行校内实习,原则上是可以的!
唯一条件是必须找一位"系"上之老师担任共同指导教授才行!
(系上老师=学系网页上师资介绍内的专任+合聘老师)
若要以此方式进行校内实习的同学,
需在校内实习确认单上同时拥有两位指导教授(院外+系上)的签名。
以上两点特此公告! 请同学多加注意并互相转告给有需要的同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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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