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ly (LW)
看板PH-90
标题[公告]注册缴费事项--注意事项
时间Thu Aug 28 13:22:12 2003
※ [本文转录自 PH-92 看板]
作者: Hsuanly (LW) 看板: PH-92
标题: [公告]注册缴费事项--注意事项
时间: Thu Aug 28 13:20:27 2003
【以下为学校发文公告!详情可至基医1434门口查阅】
注意事项
1、学杂费各费收缴均依教育部及本校行政会议规定办理收缴。
缴费明细查询网址:
http://mis.cc.ntu.edu.tw/reg/
缴费标准及原则查询网址:
http://cashier.cc.ntu.edu.tw/
2、缴费日期依缴费单上缴费期限办理。
新生依其校订现场注册日或缴费截止日为缴费截止日。注册当日缴费者,请
携带缴费收据联备查。新生注册日现场,不另派员收费。
3、缴费地点:缴费期限内--直接持缴费单〈不需另外填单〉迳向所在地中国
信托银行所属分行及全省各地邮局缴纳或自动柜
员机〈ATM〉缴费。
缴费期限过後--缴费单先经教务处注册组、研教组核章并加注
日期後〈第二阶段学分等费除外〉,再到中国信
托银行公馆分行柜台缴纳〈其他缴费方式停用〉。
缴费方式:临柜〈中国信托银行所属分行及全省各地邮局柜台缴纳〉、ATM
〈自动柜员机〉、网际网路、电话语音、汇款等五种方式。
缴费方式说明请参阅缴费单。
4、退费(办理退、休学)时间:
上学期因成绩因素退学者,下一学期所缴学杂费全退;
92/09/15-92/10/24〈第二学期为93/02/16-93/03/29〉,退学杂费2/3;
92/10/25-92/12/05〈第二学期为93/03/30-93/05/10〉,退学杂费1/3;
92/12/06〈第二学期为93/05/11〉起,不退费。
未於退费截止日之前办妥休、退学者不予退费。
详细退费项目请参阅本校「学生退、休学退费标准表」。
5、办理各项退费,如退、休学、减免、退宿等等,请於办理各项手续时,检
附缴费收据联,并填写退费拨存所需之相关资料(如:邮局局号、帐号等
等)。
6、收到缴费单後,先核对各项记载,若有不符情事时,请暂勿缴费,请先
到各主办相关业务单位(如研教组、注册组、住宿组、生辅组…….等)
更正後,再到出纳组换单,於缴费期限内缴纳。
未收到或遗失缴费单者,可上网下载缴费明细,列印後即可据以缴费。
7、本校学则第十一条规定:学生〈含延毕生〉应於每学期规定期限内缴交
学杂等费,除应退学或已符合毕业资格者外,缴交学杂费即视同完成注册。
逾期未缴费者,除已先书面请准延缓注册或休学者外,即令退学。
因此,学士班延毕同学需於开学前,缴交平安保险、网路、住宿等费用,并
於加退选确定後约一个月,再依修习学分数〈含夜修学分,不含教育学分〉
决定应缴学分费或全额学杂费:九学分以下〈含九学分〉缴交学分费,十学
分以上则交全额学杂费。教育学分依「教育学程修习办法」另行计费、生技
学程另收耗材费、语言实习另收实习费。夜修学分应否另向进修推广部缴费,
依本校「学生夜修办法」之规定办理。
8、请同学务必於规定缴费期限内持缴费单,选择一种缴费方式缴纳,
并请妥慎保存收据联或交易明细备查。
9、旧生同学於本学期上课开始日前办妥休、退学及已毕业者,请勿缴费。
新生同学〈转学新生除外〉於注册前办妥保留学籍者,请勿缴费。
10、欲办理助学贷款同学,请暂勿缴费;於注册前依生活辅导组公告流程手续,
办理对保、网路登录後,持银行贷款申请书至生辅组审核後,再换单缴费。
〈学士班延毕同学若需办理贷款者,请先至出纳组换单,再依上述流程办理〉。
11、减免类别加注英文字母及数字者 ,注册前,请依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如全
户户籍誊本,残障手册,抚恤证明等至生活辅导组办理减免申请,如有疑
问,请洽询生活辅导组。
12、减免类别加注"**"者系可缴交学分费学生,其学分费於办理加退选课
後,另行制单并委托各系(所)办公室转发。惟八十六学年度起入学之非
EMBA班或非在职专班研究生第三年起仅收学杂费基数至毕业为止〈教育
学分、生技学程、语言实习等费另计〉。
13、减免类别:(A)公费全免(B)减免全部学费及杂费(C)(D)依减免数
额办理(E)减免7/10学费及7/10杂费(F)减免1/2学费及1/2杂费(G)
减免4/10学费及4/10杂费(H)减免3/10学费。本项规定仅供参考,若有
不符者则依最新部颁标准办理。
14、学分费应缴费对象:(1)学士班延修(毕)同学,(2)非延修同学选修教
育学分、语言实习、生技学程者,(3)硕博士班同学按收费原则应缴学分
费者,(4)第一阶段短缴者。
15、依学则第一十二条规定:已完成注册手续之学生,若有依规定应向学校缴
纳之学分费尚未缴清者,次学期不得注册;若为应届毕业生,则暂不发予
学位证书。
16、因银行电脑系统与本校不同,故姓名与地址字别有误者,请检查学号是否
正确,若学号无误即可持单缴费。
17、各项业务主办单位联络电话:
教务处注册组:〈02〉23634225-202至220「学士班注册、选课、成绩、退、
休学等业务」
课务组:〈02〉23634225-302至308「学生课程及抵免等相关业务」
研教组:〈02〉23634225-402至412「研究所注册、成绩、退、休学等业务」
学务处生辅组:〈02〉23630231-2214「申请减免、助贷、平安保险费等业务」
住服组:〈02〉23630231-3677「办理宿舍申请、退宿等业务」
侨外组:〈02〉23630231-2218「办理侨生、外籍生保险及申请退保费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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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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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