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ria (p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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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双院盃赛程
时间Thu May 25 01:10:46 2006
A组:法律 社会 外交 公行 经济
B组:地政 财政 民族 政治
5月27日(六) 5月28日(日) 5月29日(一)
0900 法律:社会 0900 公行:外交 1200 季殿赛
外交:经济
1000 民族:地政 1000 法律:经济 1300 冠军赛
财政:政治
1100 法律:公行 1100 社会:外交
社会:外交
1300
民族:财政 1500 A冠:B亚
地政:政治
1400 公行:经济 1600 B冠:A亚
1500 民族:政治
地政:财政
1600 法律:外交
社会:经济
比赛规则:
1. 开赛分为四节,下半场交换场地。
2. 每节各10分钟,延长赛一次是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
比赛进行中犯规、违例不停表;
第四节最後3分钟停表。
3. 各队应於赛前办妥一切出赛事宜,比赛时间开始逾15分钟未到者,
该场比赛即以弃权论(0:20)。若两队在15分钟内皆未到场,则两队皆视为弃权。争球
情况为轮流球权。
4. 比赛最後以得分高者为胜队。
5. 前场次比赛完,主办单位有权要求随即进行下一场比赛,请各队确实注意。
6. 如遇下雨会将视雨势大小暂延或召集各队开会讨论。
7. 团队犯规每节分开计算,第五犯进入加罚状态。延长赛则延续第四节之犯规次数。
8. 选手换人及要求暂停方式:
换人:
(1) 比赛当中皆不限次数,但须由队长向裁判提出换人要求,裁判同意後,方可换
人。
(2) 在双方死球时皆可换人。
暂停:
(1)每节各一次暂停机会,延长赛有一次暂停机会,须由队长向裁判提出暂停要求,
裁判同意後,方可暂停。
(2) 球权在自己这方的死球机会时,才可暂停
(3) 暂停一次时间是30秒
9. 比赛中若有球员受伤,应让该球员至场外休息,并派另一名球员立即替代上场,不得
因受伤人员延误比赛。
10. 大会不提供比赛双方赛前练球场地及时间。非当场比赛之球队,不得进入球场。
11. 比赛已结束之球队,应迅速离开球场,不得藉故停留场内。
12. 如果主办单位无法顺利派出记录台,请各系派出一个人担任计时计分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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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4.133.56
1F:推 chris0215:感觉不是很轻松的赛程 05/25 01:17
2F:推 pania:papa我礼拜六下午要补习ㄟ..可不可以......=.= 05/2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