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gguitar (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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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分身帐号使用限制、违规检举人资格限制
时间Mon May 24 08:12:47 2010
壹、分身帐号使用限制
水桶之目的,系在对该使用者进行限制
所限制者,系使用者本身,而非仅限该帐号
版规所定者,亦当然以使用者为处罚客体
水桶期间内使用分身於看板内发文、推文之行为
系於受限制後以脱法行为规避所受之限制,其行为当然不许
分身帐号自应受到与本尊帐号相同之处分
惟若仅禁止至本尊帐号水桶期间
将形成对遵守限制之使用者的不公平
故水桶期间使用分身帐号於看板内发文、推文
其期间自分身帐号被发现、另行公告时起算
水桶期间与本尊帐号所受之限制相同
贰、违规检举人资格限制
检举之目的,在於版主无法时时在电脑旁、随时处理版务
而有人造成看板秩序之混乱,影响其使用看板、参与讨论时,始为之
检举人,理当是经常使用看板、参与讨论者
匿名检举之制度,并非系指匿名然後检举,而系检举然後匿名
倘检举人自行匿名,造成版主无法查证其本人为何
若产生法律问题,可能造成版主个人、财产上之损失
实务上亦有版主转贴版友之来信,遭被举证人告上法院
无法追查寄信版友,而须负担民事、行事责任
因而须对检举人之资格做限制,始能稍微避免此类事件之发生
其限制资格为:1.在版上至少有 5篇非[菜单]分类之文章或[菜单]分类文章之回覆
2.需使用本尊
惟是否本尊往往难以发现,仅能以帐号使用频率来判断
故以登入次数1000次、有效文章50篇为标准
此限制仅对检举生效,使用看板、参与讨论仍以发文与推文限制为准
参、本公告将更新於版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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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82.27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14.34.82.27 (05/24 08:13)
1F:推 sohate5566:劣文篇数也必须做限制 05/24 09:01
2F:→ sohate5566:不然会有一定性影响.. 05/24 09:01
3F:→ RHTZ:不是有发文限制吗? 05/24 09:02
4F:推 HD5970:我登入最多次的ID还不到100次的说0.0 05/24 09:22
5F:推 sohate5566:检举人如劣文篇数过多 那个效力也有一定幅度的影响 05/24 09:23
6F:→ sohate5566:且公正性也难以维护 05/24 09:23
7F:→ ang728:其实是要防堵恶意检举啦www 05/24 09:25
8F:→ sohate5566:没错 05/24 09:26
9F:→ novanut:我有劣文1 但是我不知道从哪来的>"< 05/24 09:26
10F:→ egguitar:劣文部分造成的效力是自由心证部分 所以不限OK啦 05/24 09:27
11F:推 sohate5566:太多也是不行吧.. 05/24 09:28
12F:→ lookers:.......... 05/24 10:05
13F:→ rry:www 05/24 11:15
14F:→ KCKCLIN:依我看已有八核心 不用再谦虚说没四核心罗 凡公告必有高见 05/24 11:30
15F:推 slidshodness:匿名检举板主可以自己斟酌吧!?感觉变一言堂罗.. 05/24 11:46
16F:推 HiJimmy:没吧 是检举之後才匿名 还是知道检举者帐号 05/24 11:51
17F:→ a3939889:板主不要把板友的来信转贴出来 应该就没法律风险了吧?? 05/24 14:52
18F:→ a3939889:要有5篇文章也太难了 我也才1篇而已 囧 我都纯看文+推文 05/24 14:55
19F:→ egguitar:不转贴还是可能有风险...... 05/24 15:08
20F:→ egguitar:至於五篇 要求的是"经常使用看板" 所以才这样设限 05/24 15:09
21F:→ egguitar:回别人菜单文也算一篇阿XD 05/24 15:10
22F:推 Jorsindo:恶意酸人是不是也要罚? 影射性质那些 05/24 15:35
23F:→ Nafusica:恶意酸的太多了罚不光 06/05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