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gguitar (昵称)
站内PC_Shopping
标题[公告] PC_Shopping版版规
时间Mon Sep 14 22:40:47 2009
零、前言
本文分成以下几部分
壹、宣导事项与声明
贰、文章类别
参、删文与水桶标准
肆、商业行为特别规定
伍、团购行为特别规定
陆、违规检举
柒、申诉规则
捌、其他救济途径
壹、宣导事项与声明
1. 文章标题请加入用途,勿以无意义词语当做标题
2. 文章内容请注意排版、避免错字,以利阅读
3. 版友发言时请注意互相尊重
4. 厂商及产品名称请尽量精准
5. 对版规有建议请推文或用站内信讨论
6. 在本版发表任何言论,视为已同意受版规之规范
贰、文章类别
一、总论
1. [菜单]
要买电脑、升级部分配备请用[菜单]
请详见下述菜单文特别规范
2. [请益]
产品比较、其他非菜单上的疑问请用[请益]
3. [情报]
各种电脑软、硬体、采购相关新闻、资讯请用[情报]
4. [心得]
产品与店员、店家或其他电脑购物相关的推荐或反推,请用[心得]
5. [开箱]、[测试]
产品开箱文、测试文请用[开箱]、[测试]
[开箱]:只有产品各种角度照片
[测试]:详细测试产品功能
文章性质同时含有二者时,可择一使用
6. [闲聊]
其他非以上类别、纯属聊天的话题请用[闲聊]
7. [公告]
限版主以上使用
二、菜单文特别规范
1. 菜单文标题规范:须注明预算、用途
格式范例:65536 2/29 egguitar □[菜单] "预算" "用途"
[菜单]与"预算"、"预算"与"用途"中间须有一半形空白
正确范例:[菜单] 10K 文书上网
[菜单] 20K 程式、转档、游戏、影音、FTP伺服器
错误范例:[菜单] 10K这样买可以吗??
[菜单] 20K的预算怎麽分配??
[菜单] 我有50K版友快给我菜单
[菜单] 超急等下就要买了
[菜单] 我这样算是羊吗??
2. 菜单文内文规范:须注明预定购买处、已买/未买/已付订金、预算/用途、
各项零组件、总价等文章范例空白处
三、情报文特别规范
1. 情报文分类
情报文,依其内容,分为三类:
- 产品制造商之情报
- 国外通路情报
- 国内通路情报
2. 产品制造商之情报规范
- 产品制造商本身相关情报
- 产品制造商发布新产品相关情报
- 产品上市、开始贩售、停产相关情报
- 产品制造商之情报,暂不做限制
3. 国外通路之情报
- 国外通路产品上市、价格相关情报
- 国外通路之定义,为产品贩售地点、出货地点在本国以外地区
- 国外通路之情报,暂不做限制
4. 国内通路之情报
- 国内通路活动或产品上市、价格相关情报
- 国内通路活动之情报,非该店家员工或相关行销单位
在取得版主同意前,不得发文
- 国内通路产品上市之情报,仅可提供该产品已上市之资讯,不得提及通路名称
惟若该产品仅在少数特定店家贩售,则可提及通路名称
- 国内通路产品价格之情报,需明显低於市价
市价依实体通路、网路通路综合认定之
参、删文与水桶标准
一、仅删文处分
1. 注音文、火星文、内容贫乏之文章
- 在某些字型下无法分辨且发音相同者例外,如ㄧ与一
- 内容贫乏与否不以字数为准,充满过多无意义之文字者亦属之
2. 文章内含影响使用者观感之不雅字眼、不当言辞及情绪性用词
- 本版为硬体讨论看版,非心情类看版
3. 与看板主旨无关之文章
- 尤其是属於hardware、HardwareSale等看板之文章
4. 未经版主许可之问卷文、活动文
- 问卷文、活动文须得全体版主之过半数同意并於文章内注明之
5. 文章类别错误之文章
- 勿以请益标题偷渡菜单文之内容
6. 未依菜单文特别规范之文章
- 请依规范填写各项内容
7. 团购文未经申请、置底
- 须待版主编写置底後始可在版上发文
二、仅劣文处分
1. 非版主使用公告
- 公吉、么告或其它容易混淆之名词亦属之
2. 无断转载文章、图片经文章作者检举
3. 徵求、提供或讨论版权物
三、仅水桶处分
1. 回应违规之菜单文与请益文者:水桶五日
- 指正其违规行为、闲聊者例外
四、删文与水桶处分
1. 要求他人转录文章至特定看板:水桶三日
- 批踢踢设订发文权限功能之目的
五、劣文与水桶处分
1. 人身攻击、侮辱谩骂:劣退、水桶十五日
- 可由板友检举或由版主主观介入
2. 诽谤、恶意指称他人为业代:劣退、水桶十五日
- 可由板友检举或由版主主观介入
3. 恶意删除或恶意修改他人推文:劣退、水桶三十日
- 版主修订公告文、置底文章清除过期推文为例外
- 由系统产生之推文消失现象为例外
4. 其他挑衅版友之行为:劣退、水桶十日
- 可由板友检举或由版主主观介入
5. 非商业行为特别规范之广告与贴贴赚性质之连结:劣退、水桶十五日
6. 转录经本版水桶之使用者在他版发表且要求转录之文章:劣退、水桶十五日
7. 未依情报文特别规范之情报相关文章:劣退、水桶三十日
- 请详阅情报文特别规范
六、推文违规之水桶处分
1. 不当使用推、嘘文系统:水桶三日
- 连推、嘘且与文章内容无关者,或虽与内容有关却可用文字表示者
- 若解释需相当字数,建议直接回文,推文易造成阅读上之困扰
2. 以推文违反仅删文之规定,情节严重者:水桶三日
3. 以推文违反仅劣文之规定:水桶七日
4. 以推文违反删文与水桶处分之规定:删文以水桶十日计算
5. 以推文违反劣文与水桶处分之规定:劣文以水桶十五日计算
七、概括条款
1. 扰乱版面讨论风气:由版主视情节轻重处分之
2. 其他违反法律、站规或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行为:由版主视情节轻重处分之
八、水桶处分加重规定
1. 违反多项水桶规定者,水桶日期累加计算
2. 多次违反同一水桶规定者,版主得加重其处分
3. 多次违反不同水桶规定者,版主得加重其处分
4. 累计水桶日期达九十日者再违反版规时,版主得判定终身水桶
5. 水桶期间使用分身帐号於看板内发文、推文者,分身帐号水桶处分
本尊帐号与分身帐号之水桶日期以本尊帐号之水桶期间重新计算
6. 水桶期间於其他看板内发文,并要求其他使用者转录文章至本版者
水桶期间加倍并重新计算
肆、商业行为特别规定
一、规范之对象分类定义
1. 产品制造商:无零售商品,制造产品之厂商
2. 代理商:无零售商品,将产品经由产品制造商卖至通路店家之厂商
3. 通路店家:一般零售商,或有零售商品之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
4. 其他:如公关公司,视情况分类之
二、文章标题分类为菜单之文章规范
1. 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有明显推荐自家产品之行为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推荐特定店员、店家之行为
三、文章标题分类为情报之文章规范
1. 产品制造商、代理商与通路店家不得对自家之特价、抽奖或其他活动进行广告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推荐特定店员、店家之行为
不得有说明特定店家进货之行为,但可以说明特定商圈到货
3. 与情报文特别规范冲突者,以情报文特别规范为主
四、文章标题分类为心得之文章规范
1. 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有推荐自家商品、反推他家商品之行为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推荐特定店员、店家之行为
或反推他家店员、店家或自家未进货商品之行为
五、文章标题分类为开箱、测试之文章规范
1. 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以不公平手段,令自家产品在测试中取得较好之成绩
或以不公平手段,令非自家产品取得较差之成绩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明显推荐特定店员、店家之行为
或以不公平手段,令自家贩售商品在测试中取得较好之成绩
或以不公平手段,令自家未贩售商品取得较差之成绩
六、其他言论规范(包含未特别规范标题分类之文章内文与推文)
1. 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有明显推荐自家产品之行为
2. 通路店家不得有明显反推自家未贩售商品之行为
对於出现在版上之帐号、昵称、签名档、文章标题、内文、提供之连结
不得有明显推荐特定店员、店家之行为,亦不可引导他人观察名片档
七、检举商业行为
1. 检举商业行为,请附证据以站内信向版主检举之
2. 证据之内容,须含违规内容事实与证明其属规范对象身分之证据
八、罚则
1. 初次违反者,水桶九十日
2. 解除水桶後仍犯者,水桶三百六十五日
3. 水桶三百六十五日解除後仍犯者,终生水桶
九、特殊救济
1. 若能证明非所举证之商业行为者,附证据向版主申请解除水桶
2. 所附之证据须能证明为帐号本人、非商业行为规范对象
伍、团购行为特别规定
1. 团购物品须特定,且低於市价或难以取得
2. 团购调查须先寄信给版主,告知团购物品、价格、相关网址
3. 团购发起须先寄信给版主,告知团购物品、价格、相关网址、截止日期、联络方式
4. 经版主编写入置底後始可在版上发相关文章
5. 团购截止时须通知版主
6. 其他注意事项请参阅置底之团购资讯
陆、违规检举
一、违规检举人资格限制
1. 登入次数1000次
2. 有效文章50篇
3. 在看版内至少有 5篇非[菜单]分类之文章或[菜单]分类文章之回覆
二、检举行为限制
1. 检举需在违规文章或推文後出现72小时内检举
2. 检举需注明文章代码、检举对象及其违规行为、违反之规定
柒、申诉规则
一、申诉人须受版主删文、劣文、水桶之处分。
二、申诉须依格式撰写申诉书、於处分後七天内以群组信件向所有版主共同为之。
申诉书寄出後,时效暂停。
版主处理申诉後,以程序驳回者,驳回时时效继续进行。
时效之进行,以十日为限。
三、申诉书格式:
1.信件标题:须以 [申诉] 开头
2.信件内文:
[文章编号与代码]:文章编号为申诉当时之文章编号;经删文处理者仅需附上
文章编号。公告处分者须附上公告之文章编号及代码。
[申诉对象]:对公告申诉者,需附上欲指谪之公告原文。
[申诉事由]:需具体指谪。
[申诉事证]:对版主依现有证据所为之心证,认有其他事实可证明心证所依之
证据有误时,需附上证据。
四、申诉人之申诉,视为同意申诉书之公开。
五、未依以上程序规定者,为程序不合法,程序驳回之。
驳回後视为未向版主申诉。
六、申诉之处理,由版主在版上为之。
七、程序驳回者欲再行申诉,须满足申诉程序,於七日时效内为之。
八、实体驳回者,应具理由至Sub_DigiLife向小组长申诉。
九、公告前之申诉案件,应於公告後七日内补足格式,依规定申诉。违者将视为放弃
申诉之权利。
捌、其他救济途径
1. 删文欲领回者,请於当日洽询版主群
未於当日洽询,或仅向一位版主去信而该版主无法及时处理版务
致无法领回文章时,版主不负责
2. 水桶将於到期日自动解除,勿来信要求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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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修正错字 参六1. 事情节轻重 -> 视情节轻重 感谢xhtwj
2009/11/08 修正版规 参一4. 问卷文、活动文之审核改为全体版主之过半数同意
2010/05/24 新增版规 参七3.
新增版规 陆、违规检举人资格限制
修正版规 陆、救济途径 -> 柒、救济途径
2010/11/28 新增版规 柒、申诉规则
修正版规 捌、其他救济途径 2.水桶於到期日自动解除
2011/05/23 新增版规 贰三、情报文特别规范
新增版规 参四7. 未依情报文特别规范之情报相关文章
2011/06/27 修正版规 陆、违规检举人资格限制 -> 陆、违规检举
修正版规 肆三、肆四
2011/06/30 新增版规 参三2.
2011/07/14 修正版规 参三1.、八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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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14.34.82.27 (05/24 08:26)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14.34.82.27 (08/31 22:30)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14.34.82.27 (09/04 19:53)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11.240.215.18 (11/28 01:20)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11.240.213.16 (11/28 22:19)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5/10 16:07)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5/23 01:33)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5/23 01:59)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6/27 02:54)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6/27 03:31)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6/30 20:14)
※egguitar 於 07/01/2011 20:38:36 将推荐值归零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7/14 06:57)
※ 编辑: egguitar 来自: 122.116.191.237 (07/14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