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PUslave (关於我和她和她和他)
看板PC_Shopping
标题Re: [请益] 买NB退钱
时间Fri Dec 28 09:34:45 2007
: ◆ From: 202.151.49.107
: 推 lookers:应该试完机器再付现的@@ 12/27 23:41
: 推 glittering:理论上是 店家的义务是七天内有问题包换新.... 12/27 23:41
: → glittering:不包退 资展买视同访问购买就可以退 12/27 23:42
资讯展一定适用访问购买的规定,原因是因为访问购买七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的原因
是因为避免冲动+业务洗脑 购入原先不需要也没也打算购买的东西
但是若因为你是想要买电脑,才去资讯展逛,则不在法律要保护的范围之内
也就没有消费者保护法19条访问买卖七天犹豫期的规定
所以是不是适用访问买卖,还需要根据,契约成立的处所、邀约的过程
、契约成立时有无同类商品可比较来个案决定
消基会曾在媒体上大声高呼说展场应适用访问买卖,但是那毕竟是民间团体
要听还是要听消保官的话才对...
: → lookers:WHY资展买视同访问购买? 12/27 23:43
: → glittering:阿灾 之前消保会定义的... 12/27 23:43
: 推 lookers:XD 了解:) 12/28 00:00
: 推 miyanosi:1 12/28 00:05
另外这个case里面 原PO的朋友 也就是买受人可以主张瑕疵担保(348)
要求店家换货换到没有瑕疵为止,但是依照民法(364)的规定
不得主张解除契约(退货)或是减少价金(打折)
所以如果老板愿意而且有机器换给你,你是不能要求退货的
除非他没有正常机器换给你 才可以依民法(353)主张债务不履行(250)
主张退回货款解除契约
--
引用法条如下
第 250 条
当事人得约定债务人於债务不履行时,应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除当事人另有订定外,视为因不履行而生损害之赔偿总额。其约
定如债务人不於适当时期或不依适当方法履行债务时,即须支付违约金者
,债权人除得请求履行债务外,违约金视为因不於适当时期或不依适当方
法履行债务所生损害之赔偿总额
第 348 条
物之出卖人,负交付其物於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之义务。
权利之出卖人,负使买受人取得其权利之义务,如因其权利而得占有一定
之物者,并负交付其物之义务。
第 353 条
出卖人不履行第三百四十八条至第三百五十一条所定之义务者,买受人得
依关於债务不履行之规定,行使其权利。
第 364 条
买卖之物,仅指定种类者,如其物有瑕疵,买受人得不解除契约或请求减
少价金,而即时请求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
出卖人就前项另行交付之物,仍负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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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145.192.245
1F:推 Matsuzaki:实在专业 <(_ _)> 12/28 09:59
2F:→ glittering:真的吗....上次资展某店跟客人闹到最後 结果不是这样捏 12/28 10:51
3F:→ anedo:有找消保官到场吗? 12/28 10:52
4F:推 glittering:科科 我错了 囧 歹势 12/28 11:01
5F:→ NTPUslave:我内容有点错误 改一下 12/28 11:06
※ 编辑: NTPUslave 来自: 203.145.192.245 (12/28 11:10)
6F:→ NTPUslave:我再找找看有没有案例 有再补上 12/28 11:10
7F:推 anedo:看来有协议违约金的话是该给的..日後跟店家买基於364可退?? 12/28 11:10
8F:→ anedo:感觉是这样,可以请大德释疑吗 12/28 11:11
9F:→ NTPUslave:364是保障换 不保障退 12/28 11:11
10F:→ anedo:抱歉 可退後面没打出来是可退"违约金".. 12/28 11:12
11F:→ anedo:如果消费者还是有履行购买的条件下,这违约金就可退了? 12/28 11:13
12F:→ NTPUslave:如果要换别款机器退差价的话 可以用代物清偿(319)的规 12/28 11:15
13F:→ NTPUslave:定 差价则是依照321要提其他抵充之债务 12/28 11:18
14F:推 anedo:了了 感谢╭(─╴╴─)╮ ▃▇ 12/28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