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fsong (图书馆我来了)
看板PCSH91_305
标题宪法可以各表吗(张大春)
时间Wed Jan 19 00:03:42 20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20322/IssueID/20110118
2011年 01月18日 苹果日报
资政院於1910年的9月23日在北京正式开幕议政。这是在历经数十年列强侵凌之後一个残
破的帝国苟延残喘之局的最後一搏。满清王公大臣仍在尺寸必争地扞卫皇族亲贵的既得利
益,各省民选议员则力争立宪和行宪的时程。资政院议员200人,恰恰是钦定和民选二分
,各占一半,有如两党对峙。双方当时在表面上的共识是「速开国会」。然而,这个共识
是虚假的,因为立宪派心目中的国会是掌握投票议决大政;亲贵派心目中的国会只是防堵
革命洪流倾覆皇权的沙包。
正因为这是一个虚假的共识,表决起来却特别认真,两造皆知对方别有怀抱,另蓄异图,
却都刻意维护这个假象,以起立表决为之。当议长溥伦宣布表决开始的刹那间,议员全体
起立,一致通过。立时,许多议员竞相高呼:「大清国万岁!皇帝陛下万岁!大清国立宪
政体万岁!」
事实上,两方人马都感动高呼了。他们都刻意盲信了这第一个重大议案的「民意基础」。
亲贵派以为可以稍戢造反之势力;立宪派也觉得虚君政体近在眼前。虽然三天之後,摄政
王载沣颁布了一条上谕,推翻两年前的《钦定宪法大纲》──在那个大纲中,规定的是大
清帝国万世一系,以及「九年後实行立宪」──这一次的表决,似乎将预备立宪期缩短,
清廷允诺将於「宣统五年」开设议院。宣统从来没有拖到第五年,彼时三呼万岁的议员们
也绝对没有想到:无论是举手或起立,都不能保障虚假的共识。
居上位者欠缺远虑
过去20年间,中华民国历经7次修宪,其间连国民党日後的党主席连战都曾以「破毁」一
词来形容这一袭「百衲衣」似的根本大法。其关键就在於历次争夺执政权的选战,本质上
再三再四地异化并削弱了一个民主国家政体的长远架构。究其实而言之,除了废除《动员
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第一次修宪)、「确定总统、副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第三次修
宪)之外,绝大部分的增、修条文都是在迁就一时一事之便宜号召,鼓动略无远谋、图具
热忱之小民,妄自对「国家人格」兴不切实务之想像,并藉之以扇扬民粹,崩解共识。
这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在上位者今日嚣嚣然以增加立法院之席次为必行(第四次修
宪),明日哦哦然又务以削减国民大会之席次为必行(第五次修宪);前手一举於义愤中
废却台湾省(第四次修宪),後手一举於悲情中废却国民大会(第七次修宪),才增选的
中央民意代表(第四次修宪)随即於七年後减半(第七次修宪)……个别地看,彷佛版版
有理,竟也符合了文理肢解的程序正义,通盘检视则不得不令小民怵目惊心:原来国家是
交付在这样一群对於根本大法只擅操玩而不能远虑的牛鬼蛇神之手。
而今谢长廷居然还拿出一句「宪法各表」来蹭事,意欲在蓝绿阵营两面叨光,不料却引来
两面挞伐,真正令识者感到悲哀的是:这些挞伐还只是各依党派意识形态与国家身分着墨
,却没有发现,2300万人锱铢以较的「国家」、「国家」却因一个困兽犹斗的过时政客而
暴露了整体的底蕴──多少年来台湾追求民主的结果,只剩下无的放矢的言论自由,连始
终弄法求生的政客都可以一面声称这里是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一面主张宪法可以「各自表
述」。相对而言,宣统二年回荡於资政院里那短暂的几声万岁,还真是有共识得感人呢!
作者为作家
<果然有话>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