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fsong (图书馆我来了)
标题[转录][论卦] 美上诉法院"审台湾人国籍"案全文翻译
时间Tue Feb 24 14:13:13 2009
※ [本文转录自 nfsong 信箱]
作者: wizer (To be....)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论卦] 美上诉法院"审台湾人国籍"案全文翻译
时间: Sun Feb 15 00:46:09 2009
本文为云程所翻译,
原文请详见
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09/200902100532401485.htm
云程的翻译文请见
http://blog.roodo.com/hoonting/1e4e3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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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昇等人控告美国政府(No. 08-5078)法庭辩论翻译 ■云程译
哥伦比亚特区美国上诉法院
林志昇等人控告美国政府(No. 08-5078)
2009 年2 月5 日华盛顿特区 口头辩论记录
【法官】HENDERSON、BROWN 与GRIFFITH
●出席:
【控方委任律师】:CHARLES H. CAMP
【辩方委任律师】:MELISSA PATTERSON
●内容:口头辩论:
【控方】:CHARLES H. CAMP
【辩方】:MELISSA PATTERSON
●程序:
【书记】08-5078 案,林志昇等人控告美国政府,CAMP 为控方,PATTERSON 为辩方。
【法官】CAMP 先生,早安。
CAMP(以下简称【控方】):早安。庭上。我是CHARLES H. CAMP,代表控方。
这是条约
解释案。我们要求地方法院解释〈旧金山和约〉,同时决定是否控方在美国宪法下具有权
利。
【法官】当然,不是吗?无论这是条约解释案,或其他案件。你的主张是否会成为
美国对
台湾行使某种主权。这是你陈诉的主张?
【控方】
庭上需要检视主权,但并非判决主权。举例而言,在Boumediene 案中,他们检
视事实,最高法院检视古巴的…
【法官】对不起,你是说Boumediene 案吗?
【控方】是的。
【法官】好。
【控方】最高法院检视古巴拥有最终主权,当时这样说:关达那摩湾(Guantanamo Bay)
,但美国行使完全控制权,所以他们检视主权,以便判定关达那摩湾的人民具有何种宪法
权利。
【法官】你主张美国对台湾行使主权(exercises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控方】
〈旧金山和约〉规定,美国是台湾的「主要占领国」(the principal
occupying force over Taiwan)。所以若是这样的话,问题变成:我的委托人在〈美国
宪法〉下具有何种权利。
【法官】假使美国对於台湾无行使主权,他们就无权利。是这样吗?
【控方】他们要检视主权,但并非判决主权。(译注:此处的they,应该是指前面
Boumediene 案最高法院的法官,但文气上不顺。)
【法官】假设美国对台湾并未行使主权,你的委托人就没权利?
【控方】假设美国不是「主要占领国」…
【法官】我使用「主权」这个字眼。请回答我的问题。
【控方】主权。
【法官】若美国对台湾未行使主权,你的委托人是否拥有任何主张或权利?
【控方】假设他们控制它。举例来说,在古巴,在关达那摩湾,美国控制关达那摩湾。我
不知道是否意味他们拥有主权?但他们控制它,且本质上拥有。我认为由於控制,这是「
事实主权」(de facto sovereignty)。而这控制… (译注:此处的they,应该指美国
政府)
【法官】所以说美国控制台湾?
【控方】他们没有控制它(台湾)。我们的立场是他们
因为是主要占领者(the
principal occupier),所以具有「法理主权」(sovereignty de jure),这是旧金山
和约下的「法律议题」(as a matter of law)。
【法官】美国宪法下哪个部门拥有决定主权的权力?
【控方】并不需要决定主权。这是事实。
【法官】你讲到「法理主权」。
【控方】是的,那是…
【法官】哪个部门决定谁对领土拥有「法理主权」?
【控方】条约规定美国与台湾有关系。这是多年前的「政治议题」(a political matter
)。
【法官】这就是我的疑问。我问的是更一般性的原则,我们要用何种「法律原则」来判决
这案件。哪个部门决定谁拥有一块领土的「法理主权」?
【控方】这,这是「政治部门」(political branches)决定谁拥有主权。但我们并非要
求判决主权。而是说,要检视主权。
【法官】我是问「原则」。等一下将进入案件中。
【控方】好。
【法官】是「政治部门」决定谁拥有一块领土的「法理主权」,对吗?
【控方】这(主权)已经决定,而我们的立场是条约。
【法官】好。我理解你的立场,但这是「政治部门」决定谁拥有一块领土的法理主权,对
吗?而你却说「条约」。
【控方】已经决定过了,对的。因此,问题变成庭上要判决:因为美国台湾的是主要占领
国,故其人民在美国宪法下具有何种权利?庭上决定倒底是何种法律。是由庭上决定...
【法官】在红色摘要本上第3 页,政府说:「在1954 年美国与中华民国签订〈共同防御
条约〉,其中美国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政府,且承认台湾为其领土。」这正确吗?
【控方】不,不正确。
【法官】不正确?哪里错了?
【控方】这是为了很局限的目的。在我的回覆中引用了〈共同防御条约〉的立法历史,〈
共同防御条约〉不得改变台湾的主权。中华民国监管(oversee)台湾。
【法官】但美国承认中华民国统治台湾。
【控方】这个嘛,中华民国在行政上监管台湾。这从立法历史上看就清楚了。这是一个中
华民国行政监管台湾。
【法官】中华民国签发护照给其公民吗?
【控方】有签发护照,但是并未被许多国家承认。
【法官】中华民国本身签发护照给其公民。
【控方】这是我理解。
【法官】台湾政府有签发任何护照吗?我知道这可牵涉到控方主张美国护照。
【控方】是的,这并非美国护照。
【法官】那他们目前用什麽身份,或他们如何旅行?
【控方】他们有旅行文件,但这并不被不承认台湾的国家所承认。这是个判断问题。这就
是问题所在,台湾人民遇到的是,他们无法去不承认其旅行文件的国家。这好比亮出马里
兰所签发的护照,这根本不是国家。
【法官】台湾政府有无签发旅行文件?
【控方】有的。
【法官】好。
【法官】假设你是对
的,你同意「政治部门」决定此一主权问题,你认为在〈旧金山和约
〉下我们做了安排。
【控方】是的。
【法官】但「政治部门」也做了其他安排,举例来说「行政部门」清楚表达战略模糊的意
图。庭上能忽略这些後续的行为吗?
【控方】
这些後续行为中,没有一个改变了条约。
同时,也没有被任何条约来修正。台湾
的有权者在签署〈旧金山和约〉时,故意遗留成为一个未定的问题。很清楚的,他们想要
在稍後保有决定台湾的选择权。盟国和日本之间,无法对台湾归属获致协议。这问题持续
存在,「行政部门」无法颁布任何东西来修改条约。目前,这条约是最高的…
【法官】在你的回答中,你难道不知道
政府的立场是,不管是谁拥有台湾的主权,反正不
是美国。这是未定的议题。这是行政部门50 多年来的政策。
【控方】不,
作为一个「法律议题」,美国是主要占领国,而地位就是个「法律议题」。
庭上决定从地位所衍生的权利。这地位就是美国是主要占领国。
【法官】你能告诉我在历史上,美国担任过某领土的主要占领国,而其领土上的住民因此
拥有美国护照或其他权利吗?
【控方】可以的。
菲律宾就是一个例子。事实上,过去曾有一种观点,就是当时我们是菲
律宾的主要占领国。二次大战後,同样的情形,菲律宾的人民拥有被各国此承认的美国护
照之权利。他们有护照,且过去当我们交还菲律宾主权给其人民与其政府。当时,在新政
府签发薪护照之前,有所延迟。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人们无法取得护照,有人就直接告上
最高法院,说这是对无法取得护照的人民一种残酷与罕见的惩罚。这些人民没有权利出国
,他们并且认为…
【法官】但这从未发生在台湾人民身上。
【控方】不,这状况并未在台湾发生。
【法官】有人曾经在台湾尝试过吗?
【控方】没有。
【法官】让我问一下你的主张,你的委托人美国国民(非公民)。你的主张是否有赖於这
主权决定案,或还有其他基础?
【控方】首先,他们是否为(美国)国民,必须是由庭上决定的议题。
移民法清楚规定国
籍是由法庭决定。庭上会依据人民所居住的领土和美国的关系如何来决定。一如关达那摩
湾案件,你要检视这关系,他们检视过作为关达那摩管理者的美国与关达那摩湾的关系。
之後,他们检视这关系,也决定拥有何种权利。这是相同的事情。你要检视已经存在的关
系,美国与台湾已经存在多年的关系,之後你由此来判定会衍生何种权利。国民(非公民
)的国籍是我们要寻求的事物之一。
【法官】我想我具体的问题是你是否着重在对美国的永久忠诚,而法庭通常会驳回此事,
或者你有其他主张?
【控方】是的。这是庭上要决定的其中一点。庭上要决定是否有永久忠诚一事。这是司法
判决,而非行政或政治决定。你要去看一下法律关系。
美国与台湾到底是何种关系,而这
关系规定在〈旧金山和约〉。从这条约由你来决定他们该有何种权利,是国民者或不是?
实质议题是我们基本上我们想要在法庭中获胜。我们不相信这是政治案件,我们要在法庭
中获胜。这就是我们要上诉的原因。
我们不认为此案适用「政治原则」。政府所引述案例
没有一个显示政治议题原则曾被法庭禁止以诠释条约,或决定宪法权利是否存在。事实上
,政府所有的摘要资料显示,我们在控方简报中所引述的案件都可予以驳斥,因为所有案
例都与法律或条约的司法解释有关。所有我们提出的案例,都是有关法律或条约或宪法权
利的司法解释。
【法官】所以,你不是主张Boumediene 案件与「政治问题原则」无关。你只是主张在此
案中不适用?
【控方】我主张的是在那案件中,法庭检视了美国与关达那摩湾的关系。他们检视了主权
,或基本上说控制权。那是什麽情形呢?在1901 年Downes v. Bidwell 案件中,最高法
院说在所有牵涉特别是与适用何种宪法条文有关的案件,都与领土情势以及其与美国的关
系有关。这就是Boumediene 案件中关达那摩湾的状况。你有权检视这情势。
【法官】现在你知道我们不太愿意遵循Boumediene 案件,我们并没多少warm fuzzies。
(译注:此处翻译有疑惑)
【控方】好,我…
【法官】但我们是遵循者。
【控方】但,我不是在讲东讲西:我们并未要求判决主权。我们只是要求你检视一下在
Boumediene 案件的情势,以及1901 年Downes v. Bidwell 案件…
【法官】我们等一下将会处理,
是否行政部门的行为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旧金山和约〉,
那你的主张就会是错的,是不是这样?
【控方】没错。
假使〈旧金山和约〉并不是今天这样子,那就一番两瞪眼了。但这条约是
领土的根据,若为签署另一个条约,是不可变动的。
【法官】难道你不认为「行政部门」至今所采行的政策,与你的主张相冲突?
【控方】知道啊。
【法官】
「行政部门」的立场是美国并未拥有台湾的主权。
【控方】这并未确定。基本上,我们并未有改变
【法官】国务院会很惊讶他们并未确定(台湾主权)这问题。
【控方】他们从未说我们不再是台湾的主要占
领国。我是说,即便是他们有意让自己不再
是主要占领国,但他们也从来没白纸黑字的说。「行政部门」或「立法部门」从来无一个
文件显示,我们不再是台湾的主要占领国。同时,「行政部门」或国会也从未决议台湾人
民不是国民。这是一个未决定的区域。
【法官】让我问你有关中华民国与日本间签署的
台北条约的问题。在第10 条中,现住民
与前属台湾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假使你说台湾人民是美国国民,那你怎麽说这条?我
是说,我不知道,但我们要怎麽看条约宣示台湾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这件事?
【控方】我必须承认我从未读到条约中台湾人民是中华民国国民这段,即他们是中华民国
国民这件事。
【法官】在第10 条中说:「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
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
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
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
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所登记之一切法人。」。(译注:第10 条中文全文)
【控方】
这并未改变条约说我们是「主要占领国」。
【法官】也许这会改变条约,而我们…
【控方】平心而言,我想这将是政治决定以确定条约对政府的效果。但,我想法庭拥有条
约解释权限,你可以择一主张。但我不清楚…
【法官】我问你,若我没搞错你的话,你依据条约里的一句话「主要占领国」,对不对?
美国是「主要占领国」。
【控方】没错。
【法官】你说,因此台湾人民有权利。这些权利的界线为何?就这样享有所有宪法权利而
成为美国公民吗?
【控方】这要回溯至上的世纪初1900 年有关权利的〈岛屿判例〉(the Insular Cases)
。事实上,在这案例中,就是这些,在Downes v. Bidwell 案例中,说到有关宪法中具体
条文的适用与审讯。〈岛屿判例〉真正的核心并不是「宪法」是否适用到菲律宾或波多黎
各,这你已经问过,而是适用何种条文?
【法官】现在,你主张的是护照吧?但根据你的推论,有适用人身保护状(habeas
corpus)吗?我是说你提到了Boumediene 案件。
【控方】我是说,这案件说到宪法上基本的个人权利。这是那案件所证实的。也是
Torres v. Puerto Rico 案件与…
【法官】这是那案件所证实的。
【控方】基本上…
【法官】好,一些基本权利。你的推论是台湾人民应享有美国宪法权利?你说的护照,是
其中之一。
【控方】当然,我在本诉讼声明中说过我的论点。前两个声明与要求他们是非公民的国民
身份。他们是宪法第五修正案(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生命、自由与财产)。第十四
修正案,一样。第五修正案(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旅行权利,也要有通知与听证。
换言之,护照权利)。你也知道,最高法院主张这是对不被允许拥有护照者残忍而不寻常
的惩罚。
【法官】你主张从〈旧金山和约〉起,这些台湾人民拥有…
【控方】宪法下基本的个人权利,对的,以及第八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和第一修正案
(向政府请愿的权利)。所以,这些是实质问题。
【法官】所以说,请愿的台湾人民在第一修正案下向谁请愿?他们向中华民国请愿,或者
是向…
【控方】不是向中华民国
【法官】或者是向美国政府请愿…
【控方】向美国政府,是美国政府。若他们拥有基本权利的话
【法官】所以,所有台湾政府机构的是美国的代理人吗?
【控方】中华民国基本上以托管的方式掌握台湾。
【法官】「米兰达警告」,所以我是台湾人民,我被逮捕,逮捕机关并未宣读我的「米兰
达警告」,我现在上告联邦地方法院]译注:「米兰达警告」Miranda rights,是一种
缄默权的行使,电影中坏蛋被警察逮捕,警察念念有词的就是这个。)
【控方】我们并未要求这个。我们并未要求这个。这只是基本权利,意思是…
【法官】司法审判?
【控方】我们并未要求这个。我们并未要求这个。我的意思是…
【法官】我想了解你的…
【控方】当然,我指的是实质问题,具体的说就是权利…
【法官】你要求什麽,很令人好奇。
【控方】这是,这是法律与事实所证实的。庭上有权判决宪法权利是存在的,我们要庭上
判决(这些人有)宪法权利。
【法官】好,谢谢你。
【控方】也非常谢谢你。
【法官】谢谢。
【法官】辩方Patterson 先生。
【辩方】庭上。我是Melissa Patterson,代表辩方美国政府。庭上,我们主张
确认地方
法院撤销所谓美国对台湾拥有「法理主权」的本案,因为这是「政治问题」;或假使庭上
认为这控告只是原告声称是美国与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的国民。我想,这可很简单的显示出
基於「法律规定」,美国国民仅限於出生在美国、萨摩亚与Swains 岛。
【法官】政府对於〈旧金山和约〉地位的立场是什麽,特别是美国作为「主要占领国」这
用语?这是好的法律吗?
【辩方】我相信条约是有效的。我们对美国是否「是」主要占领国未曾采取过立场,抱歉
,不是「曾经」。(直接)是「
美国不是台湾的主要占领国」。
【法官】有何事曾改变过吗?这是「条约用语」,不是吗?
【辩方】是的,但我认为有过几次改变。请庭上检视法理主权。首先,
在1954 年〈共同
防御条约〉,美国承认台湾为中华民国的领土。在1972 年,我们开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话。在1978 年,卡特总统宣布从1979 年1 月1 日起,我们要终止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
系,并展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
【法官】但,
这与「主要占领国」的用语无关啊?或许,1954 年的〈共同防御条约〉承
认中华民国这个政府。
【辩方】当然,庭上。
【法官】有没有任何例子?或只有这样?
【辩方】我想这样就够了,庭上。再一次,我们并未牵涉〈旧金山和约〉,因为
那是无关
的。控方所主张是〈旧金山和约〉让美国成为「主要占领国」,他们因此逻辑跳跃而说美
国有「法理主权」,然後再跳跃「法理主权」即表示国民。
【法官】
那这用语代表什麽?我是说总该代表什麽意思吧?
【辩方】主要占领国吗?
【法官】是的。
【辩方】我认为它代表美国签署条约,是对日本的主要占领国,或美国拟订这条约,我无
法完全确定。再说一次,
我们就是不认为此事有关。原告主张他们不仅仅基於条约有权利
,更是基於条约使美国对台湾具有「法理主权」的事实。
美国非常清楚的表明,无论台湾
的「法理主权」谁属,反正不是美国就对了。进一步说,原告的主张是基於…
【法官】
假如事实上这条约用语让美国拥有「法理主权」,美国能就这样一走了之吗?我
想不能吧。
【辩方】当然,庭上。我想有关对於一领土「法理主权」的任何问题,完完全全是「政治
部门」的职权。
【法官】假使条约是有效的,美国就拥有「法理主权」。
【辩方】我相信…
【法官】
「行政部门」可以片面改变条约吗?
【辩方】我有点不安。在我提出的Goldwater v. Carter 案件中,我相信总统可以…
【法官】
让我来吧,答案是「不可以」的。
【辩方】好。我不认为条约中有任何事物让美国拥有「法理主权」,我认为你要去检视条
约的本身证明,这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在Vanquil 案件中,判决是很明确的,案件所引述
Baker 说你应该…
【法官】不一样的是,是否「条约用语」证实了(控方)律师所言。假使,
事实上,假使
「主要占领国」的用语意味着美国拥有「法理主权」,你就糗大了。
【辩方】这个嘛…
【法官】你就糗大了!
【辩方】让我再强调美国的立场,这跟条约说什麽无关。
不管这意味着什麽,就是不表示
美国对台湾拥有「法理主权」。我认为,为解决这问题,庭上应该检视这具体问题的判别
分析(discriminating analysis)。这具体问题就是,美国「并非主要占领国」,而是
说控方是否为美国国民,进一步说,美国是否拥有台湾的「法理主权」。这两个问题,控
方的主张无效。
【法官】假使美国对台湾拥有「法理主权」,他们就是国民了?
【辩方】这不一定,庭上。
【法官】好,那表示有可能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法官】是的,庭上。当我们…
【辩方】怎麽说呢?我并不…
【辩方】因为国民是定义在移民与国籍法上的法律条文。
【法官】美国、萨摩亚,和Swain 岛…
【辩方】没错,庭上。我认为控方声称有
「非法律条文」的途径可以取得国民身份,而我
认为所有八个巡回法庭都曾检视你如何在移民法下任何「非法律条文」的途径成为国民有
很坚实的前例。答案就是,不可能。
【法官】但是,什麽权利…
【法官】在Boumediene 案件後仍然如此吗?
【辩方】我…
【法官】
我是说我认为控方主张「事实主权」就够了,而他们主张「法理主权」,他们事
实上立场较强。
【辩方】这不是事实,庭上。所有案件,包括Boumediene 与〈岛屿判例〉,最高法院清
楚表示他们所检视的是美国反对成为控制者,或说是拥有「事实主权」。Boumediene 判
决明显指出与Vamiliar Brown 案件中使用与地方法院一样的用语,他们不质疑政府的主
张,即美国对关达那摩湾不拥有「法理主权」,同样的,庭上也不应质疑「行政部门」主
张台湾不拥有「法理主权」。他们不是也不能主张美国对台湾行使任何控制权。
【法官】但假使真有「事实主权」的话,而「事实主权」比「法理主权」更有效力,这不
是很怪吗?
【辩方】可能有点怪,但最高法院就是这样说。事实上,我认为这样讲是有原因的,庭上
。在〈岛屿判例〉,或是至少在Boumediene 判决中所探讨的〈岛屿判例〉,法庭说在这
议题上并不必然法理主权与宪法对特定领土的规定有关。这是有关「界线」,由於美国事
实上对人民行使权力,因此这「宪法的界线」因实际行使权力而产生。(译注:此处翻译
有些疑惑)
【法官】若一个人他生活在美国行使「法理主权」的领土上却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他会得
到怎样的国民权利?
【辩方】我不知道这种问题是否曾发生过。我并不认为美国发生过拥有「法理主权」却不
行使事实控制的事情。我不知道他们会有什麽权利。
【法官】但在「事实主权」下,我不知道在你先前所说有关国民的法律权利之外,某人是
否有其他任何的权利?
【辩方】「假使美国行使…,我想你指的是「事实」的问题?
【法官】是的
【辩方】好,我想在〈岛屿判例〉中的确讨论过美国行使事实的控制,这些人民具有怎样
的权利等问题。法庭指出这要个案来看,
端赖与美国具体关系如何而定。我认为在一些〈
岛屿判例〉中,
法庭指出若关系越密切,美国对此区域的控制越强。如何行使权力,会改
变宪法界线的型态。所以,我无法说只是因为行使「事实权力」,其权利的一般状态如何。
【法官】所以说,他们并不拥有得到护照的权利?
【辩方】我当然不认为有得到护照的权利,庭上。假使庭上没有其他问题,政府就要离席
了。
【法官】其实还有问题。
【辩方】好的。
【法官】是个小问题。在你的摘要中第18 页,你引述我们在Boumediene 案件中的判决:
「决定一区域的主权,是立法与行政的权限。」你同意吗?决定一区域的主权,是「立法
部门」的职权吗?我还以为政府的立场是:这是「行政部门」的专属职权。宪法赋予「行
政部门」承认大使…的权利。
【辩方】当然。宪法第二条赋予「行政部门」,到「立法权」也扮演某种角色。我认为这
已在本案中清楚显示了。我不知道是否在每个案件中都有必要牵涉考虑立法的具体主权。
(译注:此处翻译有些疑惑)
【法官】是的。那请控方花几分钟说明一下。
【控方】谢谢。
【法官】说明一下政府所曾声明过的事项。
【控方】好
,我会非常非常简短。我只想指出,在Boumediene 案件中,一块在一国「法
理主权」下的领土,却又被他国的国家大权(plenary)所控制,或他国实际主权下,并
非罕见特例。发生战争,让一块领土被取得,就像关达那摩在美西战争一样。众所周知的
,我们征服日本。日本放弃所有权利、权利名义和主张,同时放弃包括台湾等领土。我们
是「主要占领国」,所以,Boumediene 案件的确处理「法理主权」,并且指出〈岛屿判
例〉至今仍然有效。很显然的,这诉说此一百年来的原则,能够处理今天这个议题。也就
是,
当我们对一块领土拥有主权,就会产生宪法下个人的基本权利。同时,政府的律师指
出地方法院该检视此六个重要的系统性原则(Baker factors)的判别分析(
discriminating analysis),但地方法院并未如此做。(译注:此处翻译上有疑惑)她
有点…,并未…
【法官】她指出两个重要的系统性原则(Baker factors)。
【控方】但她…
【法官】你只需要一个。
【控方】我不认为她理解,而我也不认为她…,她显然不清楚我们并不是主张要声明主权
。我们主张庭上解释条约後,声明宪法下的权利。而庭上有点踏错步伐,而
若你认为我们
主张庭上判决谁拥有台湾,那就是「政治问题」,那她就是对的。政府就会是对的,但这
根本不是我们所主张的。我们要求庭上基於条约用语,判决宪法下的基本权利…
【法官】因为你的主张这条约让美国毫无疑问的是…
【控方】主要占领国。
【法官】从而,拥有取得护照的权利。
【控方】对对对,而…
【法官】还有其他宪法下的公民权、保护等。
【控方】是的,应判决一些基本权利。若可以的话,我想指出,只有一个…
【法官】好了没
【控方】再一下下。虽然,无论我的委托人是否应向美国效忠,或无论是否符合国民资格
,都是应由联邦法院判决的议题。对於一个人应如何向美国效忠,移民法中,国会并未提
供显着的指引。这是从2006 年第四巡回法院的Draggient v. Gonzalez 案件所得。其他
也有类似的案例。庭上应判决国籍、与判决忠诚。这并不是引用条文的琐碎事。这是一个
尚待决定的问题。
【法官】了解了。
【控方】非常感谢。
【法官】谢谢,现在进行下一个案件。
资料出处:
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09/2009021005324014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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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know you're right.
You know you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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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izer 来自: 220.229.191.125 (02/15 00:46)
1F:→ w3dB:这啥 政治文? 02/15 00:47
2F:推 pttdog:结论啥米? 【法官】好了没? 02/15 00:48
3F:→ night0204:所以结论是? 02/15 00:49
4F:推 l81311i:控方完全被法官巴死 那些主张主权未定论完全在硬凹 02/15 00:49
5F:推 cyp001:太长了 END 02/15 00:50
6F:→ l81311i:私底下玩玩趣味一下就好 还告上美国法庭丢人现眼 02/15 00:50
7F:推 b77887:看不懂~~~XDD 02/15 00:51
8F:推 kuweilun:有没有人可以用一百个字描述一下 02/15 00:52
9F:→ wizer:法官没有当庭宣布宣判日期... 02/15 00:52
10F:→ wizer:简单的说,上诉法庭在判这是"政治案"或是"法律案" 02/15 00:53
11F:推 deepdish:014:我感觉,这法官是绿的 02/15 00:54
12F:→ luckyodi:此为娱乐新闻 不是____的都会以为是政治文 02/15 00:54
13F:推 liu02112:看不懂 辩方几乎没说话 法官到最後才明白控方想说啥?? 02/15 00:55
14F:→ wizer:前者的话会不受理驳回,後者的话会继续审下去 02/15 00:55
15F:推 angela111l:感觉控方跟法官各说各话 02/15 00:56
16F:推 madaniel:.4楼想必没看到第21页第4行?还是自动无视?这案件结果不 02/15 00:56
17F:推 micfa:要是有逆转裁判的话...... 02/15 00:57
18F:→ liu02112:辩方是来干嘛的?吃一些免费饼乾跟牛奶的吗? 02/15 00:57
19F:→ madaniel:可能改变政治现实..不过看这法官对控辩两方都没什麽放水 02/15 00:57
20F:推 rogerno1:所以结论是"谢谢,现在进行下一个案件。"? 02/15 00:58
21F:推 abasqoo:【法官】你就糗大了! 02/15 00:59
22F:推 losewind:辩方也被巴假的= =" 02/15 01:00
23F:推 kuweilun:我有点期待美国政府糗大会是怎样? 02/15 01:00
24F:推 donnieteng:控方没被法官八死啊 四楼有没有在看? 02/15 01:00
25F:→ abasqoo:还repeat一次科科 02/15 01:00
26F:→ kuweilun:四楼跑去龟了 02/15 01:01
27F:推 madaniel:不管怎样改变不了政治现实..不过我想看美国政府糗大XD 02/15 01:02
28F:→ donnieteng:控方完全抓着法律问题-->条约本身 打美国政府 02/15 01:02
29F:→ abasqoo:控方没被法官巴假的呀 他一直在说他引用的是条约用语 02/15 01:02
30F:推 Brad255:其实...意义不大... 赢了美帝还是会硬凹 02/15 01:02
31F:→ donnieteng:而美国没有任何一个行政部门有权改变条约 02/15 01:03
32F:推 hotcom:很好玩的感觉 02/15 01:03
33F:→ donnieteng:问题是 美国政策是只有一个中国 科科.......... 02/15 01:03
34F:→ madaniel:其实辩方被法官巴比较凶.一方面应该是辩方明显没做好功课 02/15 01:03
35F:推 weichia:为小安安解套??? 不过能拿美国护照我也觉得不错啦XD 02/15 01:04
36F:推 abasqoo:那就发个180天免签吧 02/15 01:04
37F:→ donnieteng:也就是板友说的"政治事件" 02/15 01:04
38F:→ donnieteng:而条约本身也可以想办法解释 SO....预测应该没什麽结果 02/15 01:05
39F:推 floyyed:辩方想烙跑 科科 法官:你就糗大了 02/15 01:05
40F:→ houting:【法官】你就糗大了! 02/15 01:06
41F:推 VVax:【辩方】这个嘛… 【法官】你就糗大了! 02/15 01:06
42F:推 liu02112:其实我看不懂控方要甚麽 辩方倒是一直把球踢走 公务员阿 02/15 01:06
43F:→ madaniel:赢..美国会硬凹..K党及支持者会装死..顶多拿来酸一下老K 02/15 01:06
44F:推 abasqoo:而且最後还呛声要:政府想绕跑了,恩亨~ 02/15 01:07
45F:推 donnieteng:控方现在只要 法律上的主权效力 然後才去谈实际权力 02/15 01:07
46F:→ liu02112:板上懂法律的人还真多阿~~~~~~ 02/15 01:07
47F:推 mariners:有趣,目前看来控方是占上风了,条约的白纸黑字就写在那 02/15 01:08
48F:推 freewash:【法官】:陈志昇是吧!你死定了你! 02/15 01:09
49F:推 madaniel:是占上风..不过其主张不符合美国现今政策及利益..会装死 02/15 01:09
50F:→ liu02112:钓鱼台老美给日本托管 台湾老美给中华民国托管 02/15 01:09
51F:推 donnieteng:这整篇不都讲得很清楚吗? 不需要一定真的懂法律吧 02/15 01:10
52F:→ liu02112:所以如果我们抢钓鱼台告到美国去 我们会输 是吗 02/15 01:10
53F:→ donnieteng:谁解释的有道理 或谁拳头大 谁就赢 这不就是法律? 02/15 01:11
54F:推 liu02112:那如果同样的情形 告上国际法庭 又是谁赢呢?? 02/15 01:13
55F:推 donnieteng:拳头大的赢......... 02/15 01:13
56F:→ donnieteng:因为条约是文字游戏 光是交通法规就可以扯了 02/15 01:14
57F:推 abasqoo:【THE COURT】: You’re in trouble Ker Ker... 02/15 01:14
58F:→ donnieteng:只要另外一边有办法凹 结果就很难讲 最後还是看拳头 02/15 01:15
59F:→ Brad255:问题在...赢了之後 美帝还是会装死 02/15 01:15
60F:推 liu02112:我记得国际法超过一百年就有占领事实 所以只租香港99年 02/15 01:15
61F:→ donnieteng:那老美就等中华民国在台湾一百年 他就没事了 XD 02/15 01:16
62F:推 madaniel:这场辩方抱着郊游的心态结果准备不足被电..下次会有变数 02/15 01:17
63F:→ liu02112:那如果超过100年後 官司结果会不同吗?? 02/15 01:17
64F:→ donnieteng:可是中华民国又不被国际承认 哈哈 中共又没有对台主权 02/15 01:17
65F:→ donnieteng:最後还是回到 台澎金马 主权未定论 02/15 01:18
66F:推 mariners:100年还要等很久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是接受日本统治 02/15 01:18
67F:→ donnieteng:台湾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 发展经济 搞核弹 还比较快 02/15 01:19
68F:推 madaniel:是的..即使赢顶多拿来酸车轮党....然後他们会装死打烂仗 02/15 01:19
69F:→ donnieteng:不过真的有人去告 也是蛮屌的 02/15 01:19
70F:推 liu02112:38年到现在 东扣西扣也超过50年了吧 02/15 01:20
71F:→ wizer:从本案可以看看美国的司法有多麽"独立",是否行政可以影响? 02/15 01:20
72F:→ madaniel:告赢的话一瞬间美国政府车轮党中国政府三方都会囧到..XD 02/15 01:20
73F:→ donnieteng:超过五十年没用啊 "中华民国" 之名已经不被国际承认了 02/15 01:21
74F:→ madaniel:是阿..辩方拿行政权还拿总统来暗示..结果照被法官电XD 02/15 01:22
75F:→ wizer:绿色妄想: ya! 我们全变美国国民了! 瞬间变GDP三万美元! XD 02/15 01:22
76F:→ madaniel:反观台湾的司法体系....职业良知跟记者所差无几 02/15 01:23
77F:推 donnieteng:应该说 中华民国 不被联合国承认 被承认的话 02/15 01:24
78F:→ madaniel:那是不可能的..美国再怎麽发疯都不会接掌台湾.. 02/15 01:24
79F:→ donnieteng:才有机会真正变成 中华民国 拥有对台的主权 02/15 01:25
80F:→ madaniel:不过在法理上可以否定目前中华民国政府统治正当性... 02/15 01:25
81F:推 herman602:【法官】但这从未发生在台湾人民身上。【控方】不,这 02/15 01:25
82F:→ donnieteng:本篇主要是看辩方-->美国公务员的囧脸 02/15 01:26
83F:→ herman602:这状况并未在台湾发生。 那个"不"的语意= =? 02/15 01:26
84F:→ donnieteng:就是没有人拿过美国直接发的护照吧 不是说绿卡那种 02/15 01:27
85F:→ donnieteng:喔 不对 好像是说没有办法出国的意思 02/15 01:28
86F:推 madaniel:期待告赢..我想看美国中国跟车轮党囧掉..XDXD 02/15 01:28
87F:→ donnieteng:也不对 哈哈 应该是没有人去要求美国发护照才对 02/15 01:28
88F:推 hotcom:赢的结果 (1)美国公民 (2)美国承认台湾为"中华民国"的国家 02/15 01:29
89F:→ hotcom:(3)装屎 02/15 01:29
90F:→ donnieteng:不对 赢了也不会变成美国公民 只是法律上具有效力 02/15 01:30
91F:→ madaniel:不用看..结果只会是选项三...可是可以看三个政府囧掉 02/15 01:30
92F:推 liu02112:中华民国与日本间签署的台北条约<=法官说的是哪条阿??? 02/15 01:30
93F:→ donnieteng:然後还要再谈你拥有哪些权利 02/15 01:31
94F:推 mariners:嗯,权利的部分似乎还要看移民法跟国藉法 02/15 01:32
95F:推 Brad255:告赢--(中国):我认为美国是破坏中美友好关系 02/15 01:33
96F:→ mariners:总之,慢慢看吧,这样的辩论还蛮有趣的 02/15 01:33
97F:推 hotcom:老共准备启动反分裂法 .. ke ke 02/15 01:33
98F:推 jeffkent:台湾直接办变成美国第五十一州公民投票比较快 应该会过 02/15 01:34
99F:→ Brad255:台北条约是指旧金山合约吗??? 02/15 01:34
100F:→ madaniel:在不符合国家利益的状况下美国政府有违宪纪录(如二战时 02/15 01:34
101F:→ hotcom:两条不一样的条约 看名字就很清楚了.. 02/15 01:35
102F:推 liu02112:旧金山合约 台北条约不同吧 我们跟日本有签这东西?? 02/15 01:35
103F:推 mariners:不是,不一样,不过台北条约我真的不太记得 02/15 01:35
104F:→ madaniel:将日裔美国公民集中监禁等)..不认为有变美国51州的可能 02/15 01:36
105F:推 donnieteng:台北条约本来是老日跟中华民国说:台湾给你 02/15 01:36
106F:→ liu02112:二战时 美国人把日裔美人关到集中营 真的违宪了 02/15 01:36
107F:→ hotcom:依照目前的情况 老美可不想跟中共杠 铁定打哈哈 :O 02/15 01:37
108F:推 jeffkent:那是你不认为 我认为有可能 02/15 01:37
109F:→ donnieteng:结果老日後来跟中共建交 又来一招:不承认中华民国 02/15 01:37
110F:→ donnieteng:台北条约失效 但台北条约是跟据旧金山条约再订的 02/15 01:38
111F:推 PHDavid:是指中日和约 在中山堂签的 02/15 01:38
112F:→ liu02112:老美跟中共打 欧洲会装死 俄国会帮忙 然後?? 02/15 01:38
113F:→ donnieteng:所以问题又回到:台湾主权未定论 02/15 01:39
114F:→ donnieteng:其实想一想就知道 老美 老日 都不希望看到一个中国 02/15 01:39
115F:→ PHDavid:楼上 日本有权片面变更条约吗? 02/15 01:39
116F:推 madaniel:别闹了..战争是为政治目的服务..美国接收台湾跟中国杠上 02/15 01:40
117F:→ PHDavid:同意,所以当时才会故意这样签订 02/15 01:40
118F:→ donnieteng:没有 他只有单方面 马英九可以说他不承认 02/15 01:40
119F:→ madaniel:这种剧本没有人得的到政治利益..发生机率可以说是0... 02/15 01:40
120F:→ donnieteng:国民党:我承认台北条约 民进党:我不承认台北条约 02/15 01:41
121F:推 PHDavid:不论是哪个党都无法直接代表国家阿XD 02/15 01:42
122F:→ donnieteng:蓝当政 台北条约还是有效力 绿当政 台北条约没效力 02/15 01:42
123F:→ donnieteng:他如果多数执政就可以代表国家啦 应该吧? 02/15 01:43
124F:推 liu02112:其实去国外打官司根本没意义 最後都石沉大海..... 02/15 01:43
125F:推 madaniel:不过结论是无主地的好处会是中国政府没有正当性攻占台湾 02/15 01:43
126F:推 mariners:不太对,我们自己承认条约效力与否不是重点 02/15 01:44
127F:→ liu02112:我记得当年慰安妇官司打老半天 最後还不是不了了之 02/15 01:44
128F:→ donnieteng:日本已经放弃了 我们这边如果也放弃 台北条约就没用了 02/15 01:44
129F:→ mariners:在国际上中华民国就是不存在了,所以条约要有效 02/15 01:44
130F:→ madaniel:美日中都不承认中华民国..我们承不承认台北条约又能怎样? 02/15 01:45
131F:→ donnieteng:也是 中华民国在联合国不具地位 问题还是回到原点XD 02/15 01:45
132F:推 kenyun:乾脆拿大清例律来问好了 不用扯到旧金山那麽远 02/15 01:45
133F:→ mariners:中华民国就必须先被认可 02/15 01:45
134F:→ wizer:本案的重点在於旧金山和约至今的效力存在与否 02/15 01:46
135F:→ liu02112:一个白痴告日本首相拜靖国神社违宪 最後也不了了之 02/15 01:46
136F:→ madaniel:所以台湾会是无主地..发动公民自决成为国家合情合法~科 02/15 01:46
137F:→ mariners:国际上必须先承认中华民国存在,台北条约才发生效力 02/15 01:47
138F:→ mariners:不然还是必须回归旧金山和约 02/15 01:47
139F:嘘 e1q3z9c7:没骨气的台湾人 02/15 01:48
140F:→ madaniel:旧金山和约效力一定是存在的..只是这部分解释方式有争议 02/15 01:48
141F:推 donnieteng:大清例律还有效力吗 这不是更远......... 02/15 01:49
142F:推 liu02112:台湾会是无主地的话 中共攻台名正言顺 02/15 01:50
143F:推 madaniel:这是不同的旧金山和约要是没有效力的话..那二战还没结束 02/15 01:50
144F:→ donnieteng:对 到时候台湾变成战场 现在没人有种这样做 02/15 01:51
145F:→ madaniel:而清国政权被中国民国取代..所以大清律例无效..两者不同 02/15 01:51
146F:→ liu02112:至於公投建国 有史以来的公投没成功过 买武器公投也没过 02/15 01:51
147F:→ donnieteng:哪天台湾出了一个希特勒 说不定就有可能了 XD 02/15 01:51
148F:推 hotcom:无主地还ok大家来攻阿 但是"片面"改变就陷入中共的法律陷阱 02/15 01:52
149F:推 Francix:看到三个政府囧,那就好玩了 02/15 01:52
150F:→ madaniel:无主地的话要做主权宣告..但这权利美中日都有..会是僵局 02/15 01:52
151F:→ idolater:有时候是情势逼迫到大家都走上不想走的方向,没有不可能 02/15 01:52
152F:→ liu02112:而且我记的 因台湾独立而引发战争 美国不会帮忙 02/15 01:53
153F:→ wizer:个人十分期待看到USA PRC跟ROC三个政府囧掉的样子 02/15 01:53
154F:→ hotcom:或者说怎样走的路末头只有战争 除非中共脑袋当机 02/15 01:53
155F:→ madaniel:这会比中国主张国共内战延伸宣告台湾为内政问题安全多了 02/15 01:53
156F:→ donnieteng:现在是平衡状态不会发生 美中若一方鸟掉就有可能了 02/15 01:54
157F:→ hotcom: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还是冷战核战时美苏双方的对待之道 02/15 01:54
158F:推 realmask:从我们直选总统那天 其实就算"片面"改变现状了 02/15 01:54
159F:→ madaniel:扯远了..其实99%的结果会是USA PRC跟ROC三个政府囧掉XD 02/15 01:55
160F:→ hotcom:拚硬的时间未到 02/15 01:55
161F:推 mariners:关於中国的陷阱,国际法跟国内法似乎不可以相提并论 02/15 01:55
162F:推 donnieteng:反正经济顾好 没人敢动 经济不好 嘿嘿........ 02/15 01:56
163F:→ realmask:共产党在历史上来看 就是能打就打 不能打就说好听话 02/15 01:57
164F:推 madaniel:美国鸟掉的话日本会为自保转向鹰派与中国争夺东北亚霸权 02/15 01:57
165F:→ wizer:胜诉的话 难不成DPP要放弃台湾前途决议文而重回党纲吗? XD 02/15 01:58
166F:推 mariners:不,基本原则就是民族自决,也就是走公投吧 02/15 01:58
167F:→ madaniel:除非要拿来最为发动革命的理由..不然对DPP没啥用处.. 02/15 01:59
168F:推 liu02112:这官司结果应该是跟慰安妇官司一样被搓掉掉 02/15 01:59
169F:→ wizer:控方律师没有要法庭改变定义现状阿... 02/15 01:59
170F:→ madaniel:公投不会成功..因为绝大多数人不了解其意义..KMT会打烂仗 02/15 02:00
171F:→ mariners:讲到这边都算扯太远了,静观其变吧 02/15 02:00
172F:推 hotcom:但是要自决是什麽 事实上我门就要主权独立的国家但是缺少 02/15 02:00
173F:→ liu02112:美国以往又不是没干过这种事 02/15 02:00
174F:→ hotcom:国家间的承认 且我国公投是在宪法体制内的 02/15 02:01
175F:→ wizer:控方要法庭检视"台湾主权暂时在主要占领国USA"的法律现状 XD 02/15 02:01
176F:推 Katarn:这个法官好好玩 XD 02/15 02:02
177F:→ madaniel:自决之後我们就不是被PRC取代的ROC流亡政府..了? 02/15 02:02
178F:→ hotcom: 就是 02/15 02:02
179F:→ hotcom:搞体制内的自HIGH还是行不通 主要还是承认问题 02/15 02:03
180F:→ madaniel:因为无主地公民字决这状况除非PRC硬来..不然他没正当性 02/15 02:03
181F:推 innevertears:象徵意义大於实质意义 02/15 02:03
182F:推 Brad255:那麽....ROC就被承认了 可是国际还是没人鸟你 02/15 02:03
183F:→ wizer:若胜诉的话 DPP就要放弃台湾前途决议文而回归台独党纲了 XD 02/15 02:04
184F:→ madaniel:在外交操作筹码上有重大实质意义..不过要先证实为无主地 02/15 02:04
185F:推 mariners:应该说如果判决美国确实仍拥有对台权利,roc就已经bye了 02/15 02:04
※ UmbertoEco:转录至看板 a-diane 02/15 02:04
186F:→ madaniel:是的..ROC就掰了..可经自决成为与中国主权宣告无关之国家 02/15 02:05
187F:→ Brad255:如M大所说若是判决确定後 那ROC在台 到底算什麽 02/15 02:06
188F:→ madaniel:就掰啦~~~反正不过是个招牌... 02/15 02:06
189F:推 UmbertoEco:胜诉的话 台湾主权就变成美国要交给中国还是台湾政府 02/15 02:07
190F:→ Brad255:我很好奇 到时的对面、ROC在台 美国... 会怎麽凹XD 02/15 02:07
191F:→ madaniel:自己留着跟交给中国都不符合美国利益..所以还是交由台湾 02/15 02:08
192F:推 donnieteng:ROC大概只会在我爷爷奶奶心中了吧 XD 02/15 02:08
193F:→ Brad255:可是对面的还是会起赌烂 ...万一他们要大毁灭呢? 02/15 02:09
194F:→ donnieteng:台湾这边有人会当和事佬啦 02/15 02:09
195F:→ Brad255:美国此时是否就有义务? 02/15 02:09
196F:推 UmbertoEco:2758决议文那天ROC就已经消灭了 被PRC继承了 02/15 02:09
197F:推 mariners:没错,事实上ROC并不被国际上承认,现在也只存在我们心中 02/15 02:10
198F:推 madaniel:政府..但这是个机会自决丢掉ROC招牌以求摆脱PRC主权要求 02/15 02:11
199F:→ wizer:If Taiwan is USA's territory... 中国敢对美宣战吗? XDD 02/15 02:11
200F:→ donnieteng:放心 台湾还有价值的一天 老美老日是不会放手的 02/15 02:11
201F:→ madaniel:就是死抓着ROC招牌不放所以现在想丢也很难丢掉..' 02/15 02:12
202F:→ donnieteng:趁有价值的时候快卖 囧 02/15 02:12
203F:推 skychen:其实辩方很弱啊...中後段法官跟辩方的对话就看得出来 02/15 02:12
204F:→ madaniel:辩方明显没做准备..不然即使硬凹也不会弱成这样... 02/15 02:13
205F:推 donnieteng:那麽PRC对於拥有台湾主权的法源根据为何? 02/15 02:25
206F:推 ECZEMA:ROC对台是事实主权 USA对台是法理主权 两者独立互不侵害 02/15 02:25
207F:推 UmbertoEco:本来就毫无根据阿 中国在甲午就永久割让台湾了 02/15 02:26
208F:推 Fugax:潜在的危险是:美国/中共/日本开一个三边会谈,就像泰北一样 02/15 02:27
209F:→ Fugax:单方面的将我方的利益判给中共方,而不理会什麽法条之类的 02/15 02:28
210F:→ ECZEMA:依旧金山和约要USA给予台民 USA宪法基本权利 不要求USA国籍 02/15 02:28
211F:推 donnieteng:不过楼上所说应该是在台湾已经没价值的状况下才会发生 02/15 02:28
212F:→ Fugax:即使判为无主地,未必真的会如人所愿的形成自决的局面,也许 02/15 02:29
213F:→ Fugax:因此反而变成强国的外交角力场。 02/15 02:30
214F:→ madaniel:这到不至於..美国就算了..日本因自身安全考量不可能放手 02/15 02:30
215F:→ Fugax:要形成自决的条件是美+日要>=中共才行。 02/15 02:30
216F:→ madaniel:目前的国立就是美+日>>中..但即使成为强国外交角力场都比 02/15 02:32
217F:→ Fugax:但现在的国际情势则是三方可互相依赖,但不会公开打仗,所以 02/15 02:32
218F:→ Fugax:在金融危机的时候这个案子带来的利益不会太大。 02/15 02:33
219F:→ madaniel:现在安全..个人认为三国会为维持东亚平衡倾向维持现状 02/15 02:33
220F:→ madaniel:..但是台湾可能藉此摆脱中国的"内政"问题宣告.... 02/15 02:35
※ p0q:转录至看板 Wearefamily 02/15 02:35
221F:→ madaniel:WHATEVER..无论如何台湾的外交筹码会增加... 02/15 02:36
222F:推 blueteethXD:如果控方告赢,那麽代表美国可能也有权力"把台湾送给 02/15 02:46
223F:→ blueteethXD:或是交给中国" 这是告赢拿到好处之虞另一个可怕的问题 02/15 02:47
224F:推 madaniel:这目前不可能..一对美国利益只有坏处没好处..二来.. 02/15 02:52
225F:→ madaniel:即使没这官司..美国说声老子不管就有同样效果..有差吗? 02/15 02:54
226F:推 blueteethXD:可是万一他们只是"不小心告赢"又要在目前状况讨好中共 02/15 02:55
227F:→ blueteethXD:就有点难说了... 02/15 02:56
228F:→ madaniel:你想太多了..美国再中国对其没有实质威胁时才会释出善意 02/15 02:56
229F:→ blueteethXD:但愿如此 要吸美国奶水就要他妈的吸个安心啊:D 02/15 02:57
230F:→ madaniel:如果中国成为实质威胁..美国还会好声好气对待人家?另.. 02/15 02:58
231F:→ madaniel:美国没事送中国进入太平洋的据点跟自己争霸干嘛?失心疯? 02/15 02:59
232F:→ madaniel:这件事发生的可能性会比台湾成为第51州还低...... 02/15 03:00
※ Zarathustra8:转录至看板 FLAT_CLUB 02/15 03:45
233F:推 maxisam:我觉得结论都是美国会装死 但是有些东西可以解套 02/15 03:55
234F:推 cyora:这案子要是原告赢了,势必上到Supreme court 02/15 05:04
235F:嘘 agoodjob:一个说是法律问题 法官和辩方一鼻孔出气说是政治议题 02/15 08:27
236F:→ agoodjob:简单讲就是这样 还没辩法官早就有定见了 辩下去浪费时间 02/15 08:28
237F:→ idolater:楼上,法官只是在程序上判别政治/法律,不是有定见,之後 02/15 08:50
238F:→ idolater:才会进入主题,不是他心里有定见,好像凶杀案也要先确认 02/15 08:52
239F:→ idolater:人是不是真的死了,身分是谁 02/15 08:53
240F:推 bule1212:满有趣的办论 02/15 10:01
241F:推 hsiyen:这案子还没结案吧...只是一个庭期的辩论 02/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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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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