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1250 (❺❺❻❻<( ̄︹ ̄)@)
看板PCCU_Talk
标题[其他] 吴小姐你东西掉了!
时间Thu Apr 2 21:32:45 2009
吴德容小姐!你东西掉了!一个黑色的铅笔盒!
这礼拜三十点我在大贤馆101捡到的!!有人认识她吗
请转告他!并且与我连络~下礼拜没来认领我就送去
大恩十楼了!按物权法规定十五天後就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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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194.169
1F:→ orzb1740510:遗失物招领不是半年嘛 囧? 04/02 21:40
2F:→ s81250:新修法已经通过了!以价值五百元为区分!五百元以下十五日 04/02 21:42
3F:推 japan428:我觉得可以跟她请求十分之三的报酬(乱入 04/02 21:42
4F:推 joyelove:可是搞不搞笔加一加就超过五百块了XD 04/02 22:03
5F:推 edwardyao:囧 上面的都法律的是怎样? 04/02 22:04
6F:→ s81250:我精算过!没办法超过五百 04/02 22:13
7F:推 justzick:这个法条 今年7.23才施行 而且这条不溯及既往说 04/02 22:19
8F:推 japan428:所以还是我说的比较可行对吧XDDD 04/02 22:20
9F:→ justzick:所以 还是要用§807 至少要半年才行 04/02 22:27
10F:推 ilovewr:超爽的~~~~捡到一百块~~~咧 04/03 02:53
11F:推 springkasa:这篇文看起来好像讨债的XDD 04/03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