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anxkuan (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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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未成年窃盗 立委提案改告诉乃论
时间Mon Sep 19 19:04:19 2011
未成年窃盗 立委提案改告诉乃论
【联合报╱记者杨湘钧/台北报导】
2011.09.19 02:36 am
三餐不继的熊姓少年偷面粉想做面食给妹妹吃被捕;家贫、爱画画的小五生小岑偷水彩画
笔被捕;还有前几天才发生的小六女生小茹为圆智障哥哥的梦偷牵脚踏车,移送少年法庭
…许多未成年窃盗,事出有因,却因属公诉罪,须一律移送法办。立委蒋孝严认为恐留下
终生烙印,已提案修改刑法,将未成年窃盗改为告诉乃论。
熊姓少年父亲在外地打零工,家境贫困的他与妹妹经常饿肚子,今年元月初他在大卖场偷
窃面粉、糖、茶饮等,被扭送警局,当时员警於心不忍,还用公基金买面粉、泡面前往熊
家慰问。
今年二月,与车祸重伤、失业在家父亲同住的女童小岑,在书局偷画具被逮,父女俩在警
局相拥而泣,派出所所长、法官也掏腰包济助,此案也促成花莲县长傅崐萁联合花莲境内
大卖场提供花莲学童免费文具券。
「年轻时到育幼院服务,经常接触一些犯了小窃案、但其情却堪悯的孩子!」蒋孝严昨天
表示,最近社会一再传出类似事件,更让他思考法与情的平衡。蒋孝严目前已完成提案,
新会期将完成连署,送司法委员会讨论。
提案指出,少年儿童以触犯普通窃盗罪最多,且常因经济困窘,或因心智未臻成熟、贪玩
所致,有些情况,甚至连被害人都愿意悯恕;不过,目前不论普通或加重窃盗罪均属非告
诉乃论罪,一旦警察或检察官知悉,即须移送法办。
蒋孝严强调,少年儿童犯窃盗罪尽管恶性再低、侵犯法条再微,却仍须经历警察逮捕、移
送少年法院调查、审理、询问等过程,极易产生犯罪学上所谓「污名化作用」,从此留下
烙印,甚至产生二次偏差行为。
蒋孝严认为,为积极保护少年、儿童健全自我成长,犯普通窃盗罪者,得有缓冲机制,即
宜由被害人自行考量是否提出告诉,以避免少年儿童仅因触犯微罪、却须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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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risBear:改成相对告诉乃论之罪喔?刚好刑分在大修 可以ㄟ!! 09/19 23:03
2F:推 ChrisBear:不过以後可能会有346问题 叫未成年家长支付巨额赔偿金 09/19 23:04
3F:推 ChrisBear:以换取不告 09/19 23:04
4F:→ digicoca:那少年事件处理法到底是为啥制定的....@_@ 09/25 16:06
5F:推 pkgameover:这样传说中的"窃盗赔偿500倍"标语是不是要重出江湖了呢 10/05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