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看板PCCU_MLAW
标题Re: [请益] 版主啊~考猜勒~
时间Mon Aug 23 03:19:03 2010
※ 引述《nidynidy (工作多到做不完)》之铭言:
: 亲爱的版主啊
: 说好的考猜勒XDDD
: 不知道有没有可以提供下载啊XDDD
: 跪求考猜(ORZ懒人一枚哈哈)
奉学姊之命,我经过怀胎十月产出考猜了@@"
http://0rz.tw/LzONR
保成律师考猜,破解好可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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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嫂子 叫我胡子就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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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我会很有礼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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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书局-你所不知道的关二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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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21.245
1F:→ staff23:标准的知法犯法吗? 原来律师有可能靠这样考上(笔记) 08/23 06:17
2F:→ FaithXD:XDD 真的是不死心耶 透可->法律->法研 (靠!我都笑了...) 08/23 11:31
3F:→ ujhuang:因为再不出来闹一闹门就要关了啊。(茶) 08/23 12:08
4F:→ FaithXD:XD 08/23 12:52
5F:→ ChrisBear:所以呢?我可是很期待一楼考上司法官去实践「正义」 08/23 17:18
6F:→ ChrisBear:这麽有「正义感」的人不考司法官真是国家痛失英才 08/23 17:18
7F:推 nidynidy:我只是懒得去补习班拿~抱歉牵连学弟了ORZ~另外~我可是 08/23 21:33
8F:→ nidynidy:有付费给这家补习班的~不管是电子档还是纸本~何来违法 08/23 21:35
9F:→ nidynidy:?只是因为我没抢到提前登记的名额~所以无法先拿到~请 08/23 21:35
10F:→ nidynidy:有先登记可以拿到电子档或是纸本的人提供而已~有必要这 08/23 21:36
11F:→ nidynidy:麽酸?如果某些人如此憎恨法律圈的人~大可跳过这些版跟 08/23 21:36
12F:→ nidynidy:人~毕竟没人强迫你来看~ 08/23 21:37
13F:推 balawalking:唷,好一个冠冕堂皇的「知法犯法」喔,是犯哪国法? 08/23 22:10
14F:→ balawalking:你家自己订定的法? 水桶两个月不够是吗? 哈哈哈 08/23 22:11
15F:→ balawalking:怎麽有些人总是认为躲在萤幕後面,就自以为别人永远 08/23 22:13
16F:→ balawalking:远找不到他,然後就做些现实生活不敢作的__行为? 08/23 22:13
17F:→ balawalking:这是可悲吗? 08/23 22:13
18F:→ staff23:犯法 你不知道吗? 你不是很多考及格吗?要不要请教你的老师 08/24 01:11
19F:→ staff23:你去问他把一份有着作权的东西 重制 公开供人下载 08/24 01:15
20F:→ staff23:有没有犯了哪条你们法律人念的法 08/24 01:16
21F:→ staff23:还问我犯哪国法? 老话一句 用用你念的去想一想吧 08/24 01:17
22F:→ staff23:我的妈呀~ 是法律人耶 08/24 01:23
23F:推 FaithXD:常昆:来人阿~喂公子吃饼 08/24 02:49
24F:推 trywill:再多一个水桶就好啦~清静自然凉~ 08/24 19:19
25F:推 TOYOTOMI:staff23..你没说我还不知道你不懂...着作权法可能要重修 08/24 20:14
26F:→ TOYOTOMI:或者是去翻翻法条吧...懂半桶的着作权法就拿来呛法律系 08/24 20:16
27F:→ TOYOTOMI:研究生。另外「犯法」的定义你可能也不太懂 08/24 20:16
28F:→ TOYOTOMI:亏你还来旁听不少法律系的课...时间真的都浪费掉了唉 08/24 20:17
29F:→ TOYOTOMI:要跟法律系一起混的话可能要麻烦你在多花点时间内 08/24 20:18
30F:→ TOYOTOMI:不过我还是劝你多回去你不知道哪方面的老本行 08/24 20:20
31F:→ TOYOTOMI:比较没有必要浪费自己的人生...花很多的力气什麽都没得到 08/24 20:20
32F:→ TOYOTOMI:唉....看我心肠多好....提供你一个新的人生道路建议 08/24 20:21
33F:→ TOYOTOMI:加油喔!不要再浪费时间在你不适合的地方了! 08/24 20:22
34F:→ staff23:按照你说的~要重修的法就可以不用遵守了? 忘了讲还有散布 08/25 00:25
35F:→ staff23:来个签名档kuso 山冥输局-你所不知道的法律人~ 08/25 00:30
36F:推 balawalking:哈哈~TOYOTOMI学长我笑了,学长的意思是某人的着作权 08/25 00:42
37F:→ balawalking:法的概念需要重修重新建立吗?还是要修法了XD 08/25 00:43
38F:→ piercepaul:重修 修法 傻傻分不清楚 08/25 00:43
39F:推 TOYOTOMI:ㄎㄎ....我的意思当然是他的着作权法要重修...不是修法 08/25 11:02
40F:→ TOYOTOMI:连「着作财产权」的合理使用都不清楚...麻烦不要出来呛人 08/25 11:03
41F:→ TOYOTOMI:详细情形版主有说啦~我就不再次赘述罗 08/2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