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chun218 (218)
看板PCCU_LAW
标题[公告] 文章代码(AID): #1CH-KzpL 之回文答覆
时间Sat Jul 24 01:31:26 2010
据balawalking版友(以下简称b版友)及staff23(以下简称s版友)之回文申诉,以下:
1F:推 balawalking :161篇,一再以文不对题的内容回应,且前次发文亦引起
2F:→ balawalking :其他版友驳斥,本次发文是否有违反「讨战」,请版主
3F:→ balawalking :核示,谢谢。若无,是否之後版友发言,是否亦可比照
4F:→ balawalking :此文不对题的方式回应?
5F:→ staff23 :158篇李逸翔先生大作直接说特定人之回应为废话空话
6F:→ staff23 :岂不更明确违反板规
另外附上文章代码(AID):
#1CHRVsxc,s版友之回文
7F:→ staff23 :珍惜有限师资 良好学习态度
8F:→ staff23 :用对念书方法 未来无限宽广
9F:→ staff23 :梁院长加油好吗?
对於b版友之申诉,
首先,文章代码(AID):
#1CHRVsxc中b版友指称s版友文不对题
(撷取自:文章代码(AID):
#1CHRVsxc中,b版友对s版友回文的回覆)
因此,所谓的「珍惜有限师资 良好学习态度 用对念书方法 未来无限宽广」毋宁是当然
之理的废话与空话,不在本心得文的范畴。「梁院长加油好吗」更是与本心得文「没有
在讨论老师、更没有再讨论院长如何」显无相关的胡乱回应
根据b版友的回文:
1. s版友回文所说「珍惜有限师资 良好学习态度 用对念书方法 未来无限宽广」,於本
文中原po对於其他不出声的年轻人的期许的讨论主旨,并无不妥。而原PO才於後论述
文章意涵,於s版友回文时不可得知,故此回文并无文不对题之情事。
2. 另外针对「梁院长加油好吗」,s版友於自po的文章中(文章代码(AID):
#1CI8j86V)
也承认是自己的心得,且是针对梁院长延揽老师之处理不当,这句发言与b版友之文
章毫无相关,且b版友於文章也明述该篇文章与老师离开无任何关联。
又s板友此发言认为本系梁院长於学校延揽师资处理失当,我想本版主群於文章
代码(AID):
#1CH-KzpL的公告文中已经清楚说明对於八卦这类性质的发言,真实性
有待商确,而s版友在无附任何有效证据下,对於本系梁院长发表了相当多的言论,
本版主群认为s版友既於该篇公告文回文,那绝对可得知本版主群对於八卦言论的定
义,故s版友之发言不仅是对於本系梁院长的名誉上的伤害,更是刻意引战。
因此,对於s版友之发言,不仅是文不对题且刻意引战,对於s版友的处分将公
布於下篇公告。
又据s版友之回文:
b版友对於s版友之回应指称为空话与废话,即於文章代码(AID):
#1CHRVsxc中s版
友「珍惜有限师资 良好学习态度 用对念书方法 未来无限宽广」的回文,此回文本版
主群於上已说明并非不妥适之发言。
惟,b版友此说法乃在於阐明文章内涵之後,即b版友此说法是以原文加上之後回文
为基础,与上述以原文为基础不同。因此,b版友对於自己的文章含意做出解释而认为s
版友之回文乃属当然之理,而不需s版友特别回文。
因此,本版主群认为在文章代码(AID):
#1CHRVsxc中,b版友乃是在於有效之立论
基础下而导出该结论,并非刻意讨战。但以"废话"这类字眼,确实有可能含有贬意,
请b版友下次发言注意一下,谢谢配合。
而本版主群还是要重申,希望各位版友能谨慎发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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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9.160.204
※ 编辑: yachun218 来自: 125.229.160.204 (07/24 01:51)
10F:→ staff23 :不自证己罪 麻烦一下要说我是八卦拿出证据来, 07/24 08:40
11F:→ staff23 :梁院长那句本来就是可受公评之评论,你要不要先厘清 07/24 08:41
12F:→ staff23 :现阶段老师离开的是事实喔 07/24 08:47
s版友您於自己文章(文章代码(AID):
#1CGajf-S)第一句即述该篇文章为八卦性质,
我想既是您自己的文章,应该没甚麽争议。
而您於该篇文章中明确表示在讨论老师出走,而该文章内容您既自称为八卦,那出
走原因当然真实性有待确认。而您又於文章代码(AID):
#1CI8j86V5中在老师出走原因真
实原因不知的前提下,直接指称就本系梁院长对本事件是有责任的。是以原事件本就真
实性不知,您又指控本系梁院长处理不当,当然视为讨战,该警告处分无任何问题。
13F:→ piercepaul :那你又怎麽知道众师离校是梁院长的问题?难不成教授要 07/24 10:26
14F:→ piercepaul :离开都可以怪到梁院长头上? 07/24 10:27
15F:→ staff23 :那你能确定院长没责任吗? 除了一开始的聘任要董事长 07/24 11:05
16F:→ staff23 :同意外,其他续聘 另聘 改聘 都是贵系所决议 07/24 11:05
17F:→ staff23 :倘若离开的是经严格审查程序後的不合格的老师无所谓 07/24 11:08
18F:→ staff23 :如果是好的师资,院长是否已经尽到最大努力挽留等方法 07/24 11:08
19F:→ staff23 :要不要看一下聘任方法 07/24 11:11
20F:→ staff23 :任何损失的师资,院长都有责任,更何况一次影响这麽多 07/24 11:12
21F:→ piercepaul :我不确定阿,所以我不会直接说都是他的责任 07/24 11:12
22F:→ staff23 :很少有学校一次两个专任教授变兼任,外加老师离开的 07/24 11:13
23F:→ piercepaul :是你讲的好像都他的错,你有证据支持你的说法吗? 07/24 11:13
24F:→ staff23 :之前吵比较凶是北大对於林春生大法官的聘任案 07/24 11:13
25F:→ staff23 :如果我说有呢 07/24 11:14
26F:→ piercepaul :许多教授离开是事实,问题离开的理由都是因为梁院长吗 07/24 11:14
27F:→ staff23 :应该这样说 教授离开 院长没有责任吗? 07/24 11:15
28F:→ piercepaul :有的话最好阿~ 07/24 11:15
29F:→ staff23 :师资出现空窗期 变相的加重其他老师负担 07/24 11:15
30F:→ staff23 :影响的是教学品质 受害的事学生 07/24 11:16
31F:→ piercepaul :你怎麽知道系上不会聘任其他老师任教了? 07/24 11:16
32F:→ staff23 :前提要聘的到 贵系聘一位老师先前就聘了好几个月 07/24 11:18
33F:→ staff23 :学校网页都有公告 犯罪学 以及跟民法有关的 07/24 11:18
34F:→ staff23 :然後看一下991课程师资就知道了 这东西982就有了 07/24 11:21
35F:→ alawyer :这些相关文,直到出现「不自证己罪」乙词,令我笑了 07/24 11:33
36F:→ staff23 :更正一下资讯 是陈春生大法官 我记成林 XD 07/24 11:42
※ 编辑: yachun218 来自: 125.229.160.204 (07/24 14:31)
37F:→ yachun218 :请各位版友勿对老师离开原因多加揣测。 07/24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