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155305 (我不是痴汉)
看板PCCU_LAW
标题Re: 我是今年的新生 请问一下文化法律容易当人吗?
时间Sat Aug 22 00:50:55 2009
※ 引述《whitneychang (小丰)》之铭言:
: 前文恕删
: 偶然中的偶然路过这边,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想发表一下不才的鄙见
: 恩....每年都有人会问这类的问题,"当"可是大学的"KEY WORD"阿
: 如果那位学弟有看到回文,强烈建议私下询问即可
: 基本上应该.....不,更正,绝对不会有人公开讨论哪位教授的当人标准
: 尤其是会留下纪录的白纸黑字或是电子纪录
: 不管念哪,这都是进入大学前必须学会的一课
: 这就是所谓的"谨言慎行"
: 呵呵,就是不知道这位学弟想把"图书馆"省下来的时间投资在"爱情"还是"社团"上
: 如果念书存在的基础是建立在"考试"上的话 此为假设!
: 那就应该先理解"考试"的意义与目的
: 一般而言,老师考试的目的在於测试学生是否掌握课业
: 换言之,只要掌握到某一个标准,就符合老师的期待
: 通常只要如此,无论分数高低都可以通过
: 只是,期待是非常主观的
: 另外,浅见以为去发见这个标准的存在应该算是考试中的隐藏题目
: 当然,念书的基础绝非是建立在考试上
: 到底是甚麽? It is a quertion.
: 虽然原文中的"哈哈"受到一些人的指教
: 确定入学发文就被人非议也似乎展现了法律系学梓严肃的一面
: 哈哈这种轻松的感觉无关紧要,行为上别忘记必须"谨言慎行"
: PS 文化之前的最低当率好像仍然存在
这位大大说的非常好 我之前是政治系的 这学期转到法律系
再政治系发生过一件事情 详细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
反正就是法律系老师开车跟我们班的人有冲突 我们班的骂
了句脏话 那个老师就下车抓住我同学 问是什麽系的 然後一状告到系上
还说什麽法律行动之类的 反正 学法律的就是非常喜欢把所有的事情套用法律
跟这些人玩这方面的 是不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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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41.92
1F:→ jer4182005j :......老实说,我觉得这个讨论串一开始的出发点就是 08/22 02:22
2F:→ jer4182005j :错误的 08/22 02:22
3F:推 orzb1740510 :把所学套入生活似乎是没什麽不妥 只是有时候太超过 08/22 05:34
4F:→ orzb1740510 :真的会让非本科系的人反感 = =" 08/22 05:35
5F:→ orzb1740510 :不过对教授骂脏话本来就不对 囧 08/22 05:35
6F:推 yimu724 :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感觉? XDDD 这样本来就令人不舒服!! 08/22 08:16
7F:→ blue155305 :其实大家想想 脏话对很多人来说其实已经不是谩骂 08/22 14:21
8F:→ blue155305 :而是纾发心情用的 这种反应真的让人很不舒服 08/22 14:21
9F:→ digicoca :要是你天天让人家抒发心情...想必也不会很舒服吧 =_= 08/22 16:21
10F:→ trywill :老实说我看不懂这篇要讲什麽= =a离题离好大~ 08/22 16:32
11F:→ trywill :也不见得学法律就爱用法律..学法律反而更不爱随便用 08/22 16:33
12F:→ trywill :法律~..除非真要保护自己和自己的权利,不然有时後人 08/22 16:33
13F:→ trywill :情事故..法还是走不出情这一字~.. 08/22 16:33
14F:→ ujhuang :是谩骂还是抒发心情,也要看情况吧?前一阵子台南地 08/22 17:54
15F:→ ujhuang :院判决认为,「干」字有时候是被拿来当语助词,不一定 08/22 17:55
16F:→ ujhuang :有谩骂的意思;但是话说回来,原po既然说不是很清楚 08/22 17:57
17F:→ ujhuang :事情经过,只是听说,既然如此你怎麽知道骂人的同学 08/22 17:58
18F:→ ujhuang :是抒发心情而不是谩骂?发生车祸当下大家心情都不好, 08/22 17:59
19F:→ ujhuang :没想到对方劈头就来一句脏话,有多少人在那样的情境下 08/22 17:59
20F:→ ujhuang :会认为对方只是抒发心情而没有谩骂之意? 08/22 18:00
21F:→ ujhuang :此外,我跟trywill见解相同,看不懂原po要讲什麽 08/22 18:04
22F:→ ujhuang :「反正 学法律的就是非常喜欢把所有的事情套用法律」 08/22 18:04
23F:→ ujhuang :这句话不但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顺便打到原po自己 08/22 18:05
24F:→ ujhuang :请不要忘记您自己可是转到本系来的,也算是法律人了 08/22 18:06
25F:→ just0403 :原PO既然不了解详细情形,又怎麽能够就用「反正 学法 08/22 21:43
26F:→ just0403 :律的就是非常喜欢把所有的事情套用法律」一句话来解 08/22 21:43
27F:→ just0403 :释作为所有法律人的思考呢?原PO所说的那种人,我想就 08/22 21:44
28F:→ just0403 :是被人诟病的「法匠」吧!原PO的「谨慎思辨」可能还 08/22 21:48
29F:→ just0403 :要多加油!以微来说,可免他人误会法律人是如此轻率, 08/22 21:50
30F:→ just0403 :以广而言,率以不明的情况来判断是非,也难以期待您能 08/22 21:52
31F:→ just0403 :为当事人作较为同理妥适之判断。 08/22 21:54
32F:推 brownway :他应该只是分享而已 学长姐别激动= = 08/23 00:06
33F:推 brownway :说真的在BBS发文真的不要太认真 看看笑笑就好 08/23 00:11
34F:→ brownway :发文真的没有想过那麽深入 哈哈 随手就发了学姊别激 08/23 00:12
35F:→ brownway :动阿~ 08/23 00:13
36F:推 trywill :楼上~老师没教你发言要负责吗?= =a随便说说指的是以 08/23 16:34
37F:→ trywill :个人的部份而言~还扯到别人身上就不叫随便说说了~ 08/23 16:34
38F:→ trywill :相信你背後看不到的地方被随便说说也会觉得很不尊重 08/23 16:35
39F:→ trywill :更重要是...没弄清楚是非对错就做评论是很不合适的 08/23 16:35
40F:→ trywill :我还记得法绪课时老师一定逼我们要背下的三个原则就 08/23 16:36
41F:→ trywill :有一个就是~打死都不要百分之百相信你的当事人~..这 08/23 16:36
42F:→ trywill :种更不能当成传闻证据的随便说说不觉得很失理吗? 08/23 16:37
43F:嘘 fdmisfish :喔 学以致用啊 08/23 19:56
44F:推 ADee0930 :趁开学前买本法典&法续,看看你这四年要学习什麽… 08/24 16:25
45F:推 momaple :别想太多k就对了~ 别堕落就好...自制力请加强 09/04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