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ff23 (Talk只剩一言堂,不合劣退)
看板PCCU_AM
标题Re: [闲聊] 抽菸事件,请帮转talk
时间Wed May 13 21:04:31 2009
※ 引述《dathne (Dathne)》之铭言:
: 关於这件事情,
: 学校既然已经着手处理,
: 我想大家应该不适合在这里做过多的讨论。
: 目前网路上出现各种版本,
: 在没有明确证据公布之前,
: 不管哪方说的多有理,
: 实在很难令人完全相信,
: 再讨论下去也只不过是让战火持续延烧而已,
: 事情并不会因此而有所解决。
我针对我的部份做出说明,我既非学校人员,该作者却以这毁谤方式
指摘我系学校人员做出这种不实之指控就有必要澄清,
在用这种大量的谣言试图影响结果,该生之行为就学校法规来看
不是留校察看就是退学,最轻也是两支大过,
刑法上无论谁先动手,该生後续的行为就已经变成妨碍自由+伤害
二者数罪并罚
另外该PO者却忽略了罪刑法定主义的四个原则,做出错误误导他人行为
四个原则如下
一.不溯及既往原则
二.习惯法禁止原则
三.类推适用禁止原则
四.绝对不定刑禁止原则
按该PO者举例许教官事件即是欲以类推适用该生事件,做出打人该行为=申诫而已
这在任何刑罚上都是被禁止的,否则每个事件都能类推适用了,所以有必要澄清
更应该澄清。
补充一点,学生奖惩委员我亦有认识,所以此事我已转知相关媒体随时掌握进度
另外我有此事完整证据,拿来澄清刚好而已,等学校奖惩出来再说,不然现在
在去发表一些事件状况都是试图影响结果,同时为保障我的人身安全,非不得已,
该段影片我就会让他公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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