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13 (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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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庄国荣言行不检 政大不续聘
时间Thu Jun 19 20:44:01 2008
争议的「庄主秘」确定回不了政大!政大十八日校评会决议「不续聘」公共行政系助理教
授庄国荣,原因是违反性别平等教育法精神,以及言行不检、有损校誉。该决议还需送交
教育部,但预料结果不会更改。
庄国荣去年在中正纪念堂事件中屡屡登上媒体版面,包括批评马英九是「小孬孬」,要他
「哭着回去找妈妈」,以及攻击其父亲马鹤凌「乾女儿变成干女儿」等,引发社会争议。
庄国荣三月中请辞教育部主秘,在政大决议不续聘之前,暂时回到政大任教,等候消息。
政大昨天召开校教评会,以十四票对七票过半数通过,依《教师法》第十四条第六款「行
为不检,有损师道」之规定,不予续聘,报请教育部核准後,就可执行。
政大校方昨天相当低调,主任秘书楼永坚只表示,解聘理由是言行不检、违背教师伦理以
及两性平等的精神。至於是哪些言行,楼永坚笑说:「大家都知道!」
按规定,教师惩处案必须经过系、院、校三级三审。系、院教评会皆未对庄国荣开铡,只
提出停聘一至二年,或停止薪水晋级一年等惩处。但送校教评会却出现「大逆转」,直接
不续聘,是否合乎程序,值得怀疑。
一名国立大学行政主管认为,除非是系或院有明确提出「不续聘」的惩处,校教评会才能
依据做出惩处,不能翻转系、院的提案。「否则直接送校教评会即可,何须三级三审?」
政大的处置恐有未完备之处。
对於不续聘,庄国荣的顶头上司政大公共行政系主任孙本初表示「可惜」、「痛失英才」
。但身为教育人员也该自爱,「虽然说要包容,但也不能纵容!」
教育部人事处官员表示,政大该「不续聘」案必须在十天内报教育部,教育部再召开二次
「不适任教师审议小组会议」审议。
人事处官员陈家士说,教育部召开的不适任教师审议小组会议只会进行「程序」审议,且
审议小组必须在一、二个月内做成决定。如果核定不续聘,庄国荣还可透过申诉、诉愿或
行政诉讼管道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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