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296633 (Joey)
看板P2PSoftWare
标题Fw: [新闻] 李宗瑞不雅照女主角共81人 中国网友疯传
时间Thu Sep 13 13:59:10 2012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GKKE9Uy ]
作者: fghi (jk)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李宗瑞不雅照女主角共81人 中国网友疯传
时间: Thu Sep 13 10:23:01 2012
※ 引述《hk2865479 ()》之铭言:
: 大陆相关新闻内容也提到,台湾司法单位严厉追查散播李宗瑞影片者的罪责,有12人
: 已被移送并获交保。于是大陆网友分析了台湾检察官引用的台湾刑法「妨害风化罪」、「
: 妨害秘密罪」等罪章,帮忙普及了台湾的法律常识。
本事件检调办案效率之高,令人佩服。
媒体报导这些使用 BT 下载疑似李宗瑞影片者,
可能违反刑法 235 条(散布、贩卖猥亵物品)、刑法 315 条之一(妨害秘密罪),
笔者认为该报导有恐吓及误导民众之嫌。
妨害秘密罪是告诉乃论,必须由被害者提出告诉,
如果没人承认被偷拍,当然也就不成告诉。
其次,影片或照片并不是网友所制造,顶多只能控以图利为妨害秘密罪,
只要说明没有散布或图利的意图即可。
至於以 P2P 工具下载影片或照片,是否涉嫌违反刑法 235 条,
对此法务部和高院检查署的看法一致,皆认为不构成,
可参考法检字第 10008015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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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法检字第 1000801560 号
发文日期:民国 100 年 03 月 15 日
座谈机关: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
资料来源:法务部
相关法条:
中华民国刑法 第 235 条(100.01.26版)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 第 28 条(96.07.04)
问题要旨:
行为人若於网际网路上使用点对点传输软体下载未成年人之性交影片以提
供自己观赏,嗣後经警察於执行网路巡逻时发现其 IP 位址出现在众多封包中
,行为人亦坦承有下载该档案,则行为人是否构成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
第 28 条第 1 项之罪及刑法第 235 条第 1 项妨害风化罪嫌?
案 由:某甲以电脑使用「FOXY」点对点(或称 P2P)传输软体,连结网际
网路,下载档名「XX 偷拍」未满 18 岁之人性交影片供己观赏。嗣经警执行网
路巡逻,以「FOXY」软体下载档名「XX 偷拍」影片,辅以网路监管软体
「Sniffer」, 查知所下载众多封包中,其中之一来源 IP 位址,为某甲所使用,
某甲亦自承其有使用上开软体下载上开档案。则某甲是否涉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
防制条例第 28 条第 1 项罪嫌及刑法第 235 条第 1 项妨害风化罪嫌?
说 明:(一)甲说:不构成。
理由:
1.FOXY 本身系利用多点对多点技术为基础之网路分享档案软体,该类档案
分享软体均会强制使用者在特定之资料夹内上传其所拥有之档案,基本上使用
者无从拒绝,纵使用者於下载档案後立刻将下载所得之档案移往电脑内其他资
料夹意图避免该下载完成之档案遭到上传分享,亦不影响 FOXY 之上传功能。
盖当使用者下载档案之某部分时,纵然该部分尚不足以成为一个完整可使用的
档案,但该部分仍会以暂存之方式在暂存资料夹内进行上传分享。
2.就行为人之主观部分,FOXY 软体在执行时仅显示下载之资料来源,并未
显示上传资讯,在一般使用者之主观认知上,是否确有「下载档案之时必定同
时上传分享该档案」之认识,实非无疑。况私人甚且政府机关亦有因安装 FOXY
软体,误植分享功能,不慎导致私(机)密资料外流之情所在有多。另 FOXY
软体采取点对点之传输技术,所以传输之档案,会区分多个区块,因此使用
FOXY 下载档案时,在下载之过程中,档案之内容无法得知,惟有下载完备後,
所有区块档案集结成一个完整之档案时,始能开启知悉该档案内容已如前述,
从而某甲虽曾下载系争档案,但在未下载完成开启档案内容前,因不知档案
内容,而一度将该档案暂存於共用资料夹,实难认定被告知悉系争档案确系未
满 18 岁之人性交影片。
3.就客观行为部分,被告前开行为之本质系下载,并非上传。而该程式之
设定虽强制下载档案者必须分享,其下载後之相关动作,并非使用者所为,而
系程式本身之设计,使用者既无从改变,则并无有将程式设计所导致强制上传
之结果令使用者负担之理,难认某甲有何积极主动之散布行为。又上开讯息系
置於被告电脑资料夹内,他人无法仅透过档名搜寻即确知该讯息内容,是其他
第三人既无从确知该讯息内容,则尚难认被告将上开讯息置於电脑资料夹内之
行为已达散布之要件。
4.以技术层面观之,被告使用 FOXY 软体所上传分享之档案,原则上均系
档案之一部分,而非全部,在此情形下,该部分通常仅系无法独立成为可供电
脑辨识解译之电磁纪录而已,客户端之使用者尚须经由软体之功能将其他来源
所得之其他部分结合而成为一完整之档案。以本件类型而言,下载档案者无从
得知其档案之何部分上传,又与他人之何部分结合,况其他参与相同档案之下
载及上传者,如上说明,未必均对该软体之作业原理有所认识,於此情形下未
必有何犯意联络之可言。
5.警察执行网路巡逻,虽可以「FOXY」软体下载档名「XX 偷拍」影片,辅
以网路监管软体「Sniffer」, 查知所下载众多封包中,其中之一来源 IP 位
址,为某甲所使用。但无法证明警察下载上开档案时,某甲已下载完成并开启
且知悉该档案内容。
(二)乙说:构成。
理由:某甲基於散布猥亵影像之不确定故意,以 FOXY 软体下载上开猥亵
影像,同时自下载之时起,供不特定之人利用电脑网路,以 FOXY 提供之搜寻
传输平台,搜寻到某甲共用资料夹内之前开猥亵影像档案,再以 P2P 模式下载
而散布。
讨论意见:
审查意见:
决 议:采甲说。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研究意见:
采甲说。
法务部研究意见:
同意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研究意见。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 99 年 10 月份主任检察官会议法律问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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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完侦查庭的网友,若不想花钱请律师上法庭(价钱看地区,3 ~ 7 万),
可参考以上的资料自行答辩,BT、eMule 和 Foxy 等 P2P 工具运作原理相通。
要注意的是,法官很注重当事人初次证词,如果在侦查阶段就已经自行坦承犯案,
在法庭上就较为不利,可能无罪的机会较低,可表现真诚忏悔态度争取缓刑。
如果案子还在侦查庭的阶段,可考虑请律师陪同,或许有机会令检察官做
出不起诉处分。(不过这次是选择性办案,恐怕有点难)
在其次就是争取缓起诉 + 罚金,只会在法务系统留记录,不会列入前科。
可能之後还会有网友遭遇到类似状况,许多人不太懂得面对警方的技巧,
很容易落入陷阱自愿到警察局说明,被做笔录成案,即使之後检察官不起诉,
也不影响警察已经获得的绩效积分。
至於应对方式,可参考此处(被警察通知询问的注意事项):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12003060
兹摘录重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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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警方在网路上布线搜查,为的是上级所要求的每月绩效或是点考绩
补额,既然为的是绩效或是补额,当然越迅速越好,越麻烦越不要碰触,所谓麻
烦,并不是指下述的处理方式警方就不会对你开刀,而是你让警方觉得麻烦,
警方当然寻轻松管道处理有关绩效或是补额的问题。
二、警方在网路上浏览有关贴图、贴文、徵友...等有犯罪嫌疑之事实存在
後,首先需要成案,也就是警局本身分案办理(出现案号),这一部分需要当事
人到场说明(做笔录)或是警方自行补强证据(有旁证可兹分辨)才有成案的可能
,又补强证据似嫌麻烦并且不易,因此以(约谈、说明、了解、谈谈...等等)为
名,要所谓关系人到警局说明(被视为自愿到案说明)就显的方便且轻松很多。
三、所以,如果警方来电,请要他正式来函,没有警局正式来函,不去。
四、警局来函,如果来函中对你的称谓不是(证人或被告),不去。
看到三和四的应对方式,很多网友应该会问到,不去後警方的应对方式为
何?因为本案尚未成立,如果警方硬要成案,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直接将他手边
现有的资料送交地检署请检察官传唤你到案说明,但目前实务上的作法,检方
会退回警局并请警方补正(证)後,再行移送。
然後又回到一的问题,既然他要的是绩效或是补额,当然越迅速越好,越
麻烦越不要碰触,警方再来的模式为:
继续发函给你(不论几次),不用理会来函内容中提到,如果不去会恐有触
犯刑事诉讼法第XXX条之虞。有些甚至连第几条都不知道,会直接写如果不来将
迳行拘提到案说明或是羁押等等无俚头的文字。
要注意的只是来函是警察局或是地检署。
1.如果是警察局,只要称谓不是(证人或被告),不去。
2.如果是地检署,一般称谓都是(证人或被告),去,说法就得视案情而定。
五、如果你对警方的来函不理,理论上他可以对你这一个案子补强证据後
再函地检署,但前述已经说明清楚,警方要的事业绩或是绩效,所以他会同时发
出多件一样或是类似的函(俗称钓鱼),如果有很多呆呆鱼自愿到案说明,他就可
以方便成案并达成所需目标(不论是业绩或绩效)。
那你这条难缠的鱼(既然积点一样),不钓也罢,就不会再发文给你(这一点
尤其适用於非收文者居住县市来函之警局。
例:你住在台北市,收到嘉义县警局来函要你到案说明、澄清、解释...等
六、虽然你知道应对的方式,请客气以对,警方就不会为难你,毕竟呆呆
鱼多的不胜枚举,如果你太过白目,要强办,总是有办法要你到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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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接到警方电话通知该如何应对,可用温和语气委婉表示:
「现在诈骗集团很多,我不能确认你是否是真的是警察,而且我也问过律师,
依照正常程序,传唤我到警局说明或作笔录,应该用正式的书面通知书。」
以上希望对於相关人士,以及未来可能受到骚扰的人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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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1.214.208.226
1F:→ kent:检警这麽大动作 没有背後动机谁信啊 那麽多偷拍外泄有在办吗 09/13 10:23
2F:→ ji394su33000:女主角81人 看能不能抓比这数字多的乡民 09/13 10:24
3F:→ scum5566:鸽子对这个事件很像拿了什麽好处,抓的超积极 09/13 10:24
4F:→ gsuper:翻译吐司在哪? 09/13 10:24
5F:推 Mahoutsukai:看检警急着跳脚就是爽! 箝制言论都是徒劳 09/13 10:24
6F:→ kent:陈冠希、建景事件、郭冠樱....一堆自拍偷拍下载的有抓吗 09/13 10:24
7F:推 hsiyafel:快转到信箱备份 09/13 10:25
8F:嘘 ilove1530:end 09/13 10:25
9F:推 wotupset:查014也没那麽认真 <(≠′皿`)=o|▅▅▆▇▇◤ 09/13 10:25
10F:→ linceass:期待有高层女儿出现在影片里 09/13 10:25
11F:推 snowduke:侦查5千~1万多 <= 你是在开玩笑吧!? 09/13 10:25
看是律师本人陪同或是助理,也看当初是怎麽谈,律师本人陪同应该是 2 万元起跳,
价格这部份还是请当事人自行询问好了,这边就不再解说。
12F:→ hsiyafel:这次速度很快呀,还放一堆新闻看来这群女人後面来头不小 09/13 10:25
13F:推 Mahoutsukai:一堆只会抓A片的米虫 还妄想能抹除全人类的公共财 09/13 10:27
14F:→ beek:台湾真的很多警察喊抓了还在下载的乡民 被抓才哭说我不知道这 09/13 10:27
15F:→ beek:样触法 科科 09/13 10:27
※ 编辑: fghi 来自: 221.214.208.226 (09/13 10:30)
16F:推 urdie:专业 板主请M文好吗? 09/13 10:28
17F:嘘 https:现在不是都线上看了 下载还要冒被抓的风险 多不划算 XD 09/1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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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推 miracle1215:下载当然是用免空白痴才用BT 09/13 10:29
20F:→ nosay:一堆偷拍都没在办..这个李宗瑞就办成这样 09/1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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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F:推 kawa0710:这篇应该M起来吧,鸽子钓鱼手法太多,不只是网路 09/13 13:31
56F:推 kelopi:推 09/13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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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cp296633 (114.34.44.95), 时间: 09/13/2012 13: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