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st1969 (b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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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警察也爱用P2P
时间Wed Feb 28 10:42:38 2007
※ 引述《mphstw (sin)》之铭言:
: 刚刚看联合报..有一篇文章 内容大意 大概是这样
: 警察把一些 机密资料存在自家电脑..在家只抓音乐
: 结果 网路警察在网路搜寻 好死不死 被抓到有机密资料在他电脑
: 目前这个警察 在接受调查..
: 不过好奇的是他倒底是用哪套 XD
: 也不敢写.怕等等写出来 没人敢用
补上原文
【联合报/记者何祥裕/台北县报导】 2007.02.28 03:33 am
台北县警员陈建宏将正副总统道路警卫机密资料存放在自己电脑里,却在上网下载音乐时
,居然被调查局透过网路查到这些机密资料。陈建宏被移送法办,但检察官认为他应是疏
失而泄密,昨天处分缓起诉,命他捐款两万元给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
检方对於调查局资讯人员竟然能透过网路查获此案,大感惊讶。调查人员声称是陈建宏使
用知名P2P(Peer to Peer,点对点通讯传输工具) 软体下载音乐时,电脑防火墙被
留下「後门」,他们才能查获。但经手此案的警方至今仍搞不太清楚查获经过,心里总觉
得毛毛的。
调查局资讯人员前年八月透过局本部电脑伺服器进行网路巡逻,并以特殊关键字在网路上
搜寻,以调查是否有机密资料外泄;当调查人员以「道路警卫」搜寻时,找到五、六笔资
料,其中一笔竟然是国家元首车队路线的道路警卫资料。
被找到的资料为「谘询对象名册目录及台北县道路警卫区芦洲警卫段五股分驻所第一、十
二、十四、十六勤区名册」,这些资料内含有元首车队行经芦洲五股时行车路线,以及辖
区情报布建对象共十余人;调查局认为兹事体大,立即移请警政署政风室调查。
芦洲警分局五股分驻所员警员陈建宏接受调查时,承认自己将原本存放在分驻所电脑的这
些资料,存放在随身碟後改存自己住处的电脑,平时有使用P2P软体下载音乐的习惯;
但是否认泄密,要求检方查明调查局搜寻到的资料是否来自他的电脑。
【2007/02/28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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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219.171
1F:推 zfnakj:用Foxy的吧? 02/28 10:45
※ 编辑: beast1969 来自: 219.68.219.171 (02/28 10:54)
2F:推 jonestem:应该说 老爱留下後门的软体又广为人知的就这个了 囧 02/28 11:25
3F:→ com9:陈建宏不是补习班名师吗XD 02/28 13:29
※ pase139:转录至看板 share 02/28 15:29
4F:推 youwin0125:楼上转share的原因是 叫大家一起抓那个档案吗 XD 02/28 18:22
5F:推 paex:法官果然都是脑残来着的,机密资料只值2万元 02/28 21:26
6F:→ paex:杀人犯也是,当作杀猪来比价吗? 02/28 21:27
7F:推 ccrimson:总要出了事才知道严重....:Q 03/0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