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man0603 ()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First Year Choice报税问题
时间Thu Feb 21 09:12:14 2019
两个步骤
1.使用first year choice, 2018年原本是整年nra变成 nra + ra
2 使用IRC 6013 (g) treat NRA spouse as ra,让原本是nra的配偶变成整年ra
步骤二有个关键
就是配偶双方,在2018年底,一个要是RA,一个是NRA,才能使用
所以我的理解是
原po要写一份FYC声明,让先生的身份在2018年是nra + ra
太太不需要做FYC声明,太太整个2018为nra
第二份声明就是步骤二
让双方两人在报税时可以使用整年ra
以上说明
※ 引述《lugolugo (2015 MBA )》之铭言:
: 个人情况:
: 本人和太太在美国,2018.10.01 OPT转H1B境内生效(太太是H4)
: 目前有符合申请First Year Choice条件前两项 --
: 1.2017为NRA (F1身分)
: 2.2018以H1B身份在美国时间 >75%且有连续待满31天
: 3.2019预计通过183天居住测试成为Resident Alien(RA)
: 想请问
: 1.目前在File 4868申请延迟报税至10/15时,需以NRA身分估算税额还是可以假设RA身分
: 使用Turbotax计算退税额?
: 之所以会有这问题是使用NRA时要报Federal & State Tax,但是使用RA身分时都有退税
: 2.因为太太可使用Married Filing Jointly(MFJ),退税额度会差很多
: 而且根据IRS的International Taxpayers下的Nonresident Alien Spouse章节
: 我们可以被算为全年RA而非个人单独申报时的Dual Status(1-9月NRA,10-12月RA)
: 不知道理解是否正确?
: 以上问题厘清後,打算先File 4868再等6月底帮太太申请ITIN
: 最後再用Turbotax File 1040退税,同时寄First Year Letter给IRS完成本年度报税
: 希望有类似经验的人可以分享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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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98.27.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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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CupCat: 请问以原po case 条件2 的75%是怎麽算的 是从10-01开始算 02/21 11:00
2F:→ ACupCat: 总天数92 然後 x0.75=69天 这样吗?还是365×0.75=274天 02/21 11:00
3F:→ ACupCat: ? 02/21 11:00
4F:推 lugolugo: 我是92*0.75=69没错 02/21 11:03
5F:推 lugolugo: 感谢补充说明 02/21 11:28
6F:→ iceman0603: 其实IRS的范例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没有模糊的空间 02/21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