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nf ( 时来运转 )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北美] 税务问题
时间Thu Jun 8 12:09:53 2017
有爬过之前的文章以及上IRS搜寻了
但还是有不了解的地方
就是有关single跟married的认定,以及之後税务申办
我是今年4月持E2签证,从台湾派至美国工作
配偶则是申请E2配偶签证
但配偶仅待了半个月就回台,没有申请SSN 或ITIN
预计至今年底,配偶顶多总共会在美国待1个月的时间
而且配偶在台湾仍有工作及收入
想请问在报税时,我的状态是single还是married
如果是married,我这样应该报MFJ还是MFS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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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你的配偶虽然是NRA,但可以选择当RA跟你一起MFJ,通常有利 06/08 16:27
2F:→ scanf: 我可以算RA吗? 不是要符合3年满183天才算? 谢谢 06/10 08:58
3F:→ cchris: 官网有公式,你一年就达成了183天,当然符合 06/17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