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lenachen (走自己的步调,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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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美] 请教ITIN问题
时间Sat Feb 28 04:42:23 2015
各位版大们新年快乐!
最近听到朋友在讲报税提到ITIN,爬过相关文章
也去IRS网页看了说明,但依然觉得蛮困惑的
在此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先感谢大家的帮忙:)
我目前是F2,婚後来美一年半(去年不知有什麽ITIN根本没退税)
手上持有台湾护照/F2美签/台湾国际驾照/美国驾照
现在住在乡下大学城,离IRS local office很远
但下个月底预计搬到纽约,就能去IRS local office了
我可能四月初要回台湾一趟,所以没办法也不想用护照正本
依照我目前爬文後的理解是如下所列
想请问大家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或者有没有哪里出了错应该怎麽办?
1.填好W-7,然後带着护照正本去IRS local office排队办理
Q1-1:IRS local office能够认证certified copy of the passport
Q1-2:我的护照正本可以”当场取回”,只需缴交认证影本
请问Q1-1及1-2这样的理解对吗?
Q1-3:W-7中,申请原因应勾选以下两者中的哪一个才对?
(b)nonresident alien filing a U.S. tax return
(g)spouse of a nonresient alien holding a U.S. visa
Q1-4:W-7中,证明文件要选的是passport或是other
然後在other里面填写certified copy of passport?
2.请问也要同时缴交1040表格吗?
还是说,如果要报联邦税”并同时”申请ITIN然後退税
也就是说要毕其功於一役(先生报税+我申请ITIN+之後收到退税)
这样的话就要连同W-7一起也缴交1040?
3.照现在时间看来,最快三月底我们才能去local office跑这些
这样是不是一定要先申请今年迟报州税?
如果没申请迟报的话会怎麽样吗?
因为我们要搬家了会跑到另一州去,会对到时迟报州税不方便吗?
4.这次申请ITIN及退税附上2014年的tax return时
是否可以一并附上2013年的tax return然後也退去年的税?
不好意思,感觉好琐碎,但这边台湾同学少且没有人情况完全一样的
想说还是上来请教大家的经验比较恰当,再次感谢大家!!
※ 编辑: selenachen (108.44.117.32), 02/28/2015 04:46:35
1F:→ cchris: 为什麽你需要ITIN? F2是非居民,也没有所得,也不能被抚养 02/28 05:52
2F:→ cchris: 为什麽你觉得你有税可退? 报税是多退少补; 你有被预扣吗? 02/28 05:59
3F:→ cchris: 你先生是F1,他也是非居民,不能报1040,不能申报眷属抚养 02/28 06:01
4F:→ cchris: 所以也不需要你拥有ITIN 02/28 06:02
5F:推 evelyneo: 可以寄w7护照认证本+W7+1040 不需要本人去office 02/28 06:39
先谢谢evelyneo大和cchris版主!
回覆一下c大的疑问,看到问题还愣了一下
因为听一位也是台湾F2的太太提过,她婚後去申请了ITIN然後他们退税收到不少
那位太太的先生是在学校当TA,而我先生是RA
所以我先生也算是有收入的,去年RA薪水也是都有报税及被学校预扣
听说若结婚有配偶了税率会变低一般可以退到税,只是需要提出证明
但是因为F2无法申请SSN,就必须以ITIN才能进行这个程序
这样的话,请问不晓得是不是就如同我原本想的需要ITIN可以被抚养了?
谢谢c大!
※ 编辑: selenachen (108.44.117.32), 02/28/2015 10:57:06
6F:→ cchris: 你的朋友搞错了;F1的前五年不能申报配偶/眷属,这是FAQ了 02/28 11:12
7F:→ cchris: 我的推文就在强调这一点; 的确有人报错,国税局不常抓这个 02/28 11:12
8F:→ cchris: 也有人为了贪小便宜故意这样报,想多省点税,但这不合规定 02/28 11:13
9F:→ cchris: 这个问题板上讨论过非常多次;甚至有些报税人员也这样硬报 02/28 11:13
10F:→ cchris: 依照规定,真正有资格这样做的人,是F1满五年後,或H1/L1等等 02/28 11:14
11F:→ cchris: 居民除了可报抚养,还有标准扣除额、学费扣除额等一堆好处 02/28 11:21
12F:→ cchris: 非常让人心动; 但pub 519就是这样规定的;F1前五年不是居民 02/28 11:21
原来是这样!
真是不好意思,虽然都有爬文也有看那些问答,但有看还是没有懂
所以看起来重点是如果是已经变成resident了才能如此作法退税
如果仍然是nonresident的话就不符合这样退税的规定罗
依照c大所说,我先生明年会持F1满五年
那就变成今年可申请ITIN,但是是用於明年满五年後的那次才能退税
如果这样的话,就只要将认证护照影本+W-7寄去申请ITIN就可以了?
不知道这次这样理解的话有没有总算理解对了:p
可是,我去看了pub 519的page 4
上面说若是为了报税,是否可被视为resident应该是看两个
一就是绿卡相关(我们没有)
另一个可能就是满足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若符合以下这样的条件,即可在报税上被视为resident
1. 31 days during 2014, and
2. 183 days during the 3-year period that includes 2014, 2013, and 2012,
counting:
a. All the days you were present in 2014, and
b. 1/3 of the days you were present in 2013,and
c. 1/6 of the days you were present in 2012.
所以并不是像c大说的必须是持F1满五年才能被视作resident耶
若满足以上这两个条件(我先生有,因为这四年多几乎没离开过美国)
就能算是resident了,跟要满五年比起来,应该是较容易达成的
我不晓得这是否是新规定就是了(抱头)
再次感谢c大!
※ 编辑: selenachen (108.44.117.32), 02/28/2015 12:47:02
13F:→ cchris: 依然是FAQ;你漏看了关键的另一段;F1的前五年不适用该test 02/28 14:37
14F:→ cchris: 所以真的就是像我说的这样,千真万确,多年来都一样,没改过 02/28 14:38
15F:→ cchris: 而且5年是用进入美国的年份来算;如果F1是2009年9月赴美 02/28 14:39
16F:→ cchris: 那麽2009年度就算第1年;2013是第5年;那2014年就成为居民 02/28 14:39
17F:→ cchris: 所以在2015年4月报税时,就用1040,并申请ITIN来做MFJ报税 02/28 14:40
18F:→ cchris: pub 519的第4~5页有详细说明exempt individual的状况 02/28 14:54
19F:→ cchris: Do not count days in US for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02/28 14:56
20F:推 AppleFox: c大说的是正确的 日子计算F1前五年不适用 02/28 15:48
21F:→ selenachen: 我有看到这段exempt但是没有看懂,感谢两位版大释疑 03/01 04:14
22F:→ selenachen: 非常谢谢你们!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 03/01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