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seaJob (Oversea_Job 版匿名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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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美] 询问薪资给付方式选择
时间Sun Jul 7 01:52:09 2013
各位好,
小弟在台湾工作,具有美国身份,最近跟一家在台湾跟美国都有注册的公司谈一份新工作.
对方要relocate我到加洲,但要用台湾或美国的员额来雇用,以及薪资如何给付,都还在
讨论中.在此想请教版上前辈一些问题.
第一种方式是台湾雇用,薪资全在台湾付.以前曾经听人提起,美国人在海外工作,海外收入
有免税额,那我如果过去美国之後,我还能有免税额吗?请问有人有这方面的资讯吗?
保险/贷款/社会安全这些会受影响吗?
另一种方式是,美国雇用,部份薪资在美国付,部份在台湾付,这样应该可以解决
保险/贷款/社会安全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替台湾的劳健保出一份力,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美国税制对在台湾给付的部份没有任何免税或抵减,
那这部份就会被双重课税?
第三种方式跟第二种类似,只是换成台湾雇用,但考虑保险贷款那些因素,应该比不上
第二种,除非是因为台湾雇用而享有第一种方式所提的免税额?
其他三种组合,一种是跟一般在美国工作的人没什麽差别,另两种听起来实在太特别,
如果有人知道他们的可行性及优缺点,烦请指点一下,小弟还是可以跟对方提的.
小弟了解有限,还请版上前辈多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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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2 不用担心双重课税;美国有foreign tax credit,免除双课税 07/07 07:05
2F:→ cchris:1必须一年在(美)国外330天以上,才可排除美国国外的所得9万5 07/07 07:07
3F:→ cchris:在哪雇用薪资就得在哪付,这就是"雇用"的定义;你别想太多 07/07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