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win (传说中的天问)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北美] J2 spouse报税问题
时间Fri Jan 6 02:52:42 2012
藉着H4的标题问一下,
小弟拿J1来美国, 在2011年开始有了来自美国的收入, 当然也有预扣税款
根据IRS网页上的范例4,
http://www.irs.gov/businesses/small/international/article/0,,id=129428,00.html
我2009/3入境, 2009/2010这两个calendar years属於nonresident alien
不过这段期间我也没有美国来源的收入, 学校的税务讲座人员也告诉我
既然没税可退就不用麻烦了.
[Q1] 而2011年我有待超过183天, 所以2011年我应该算是resident alien?
可使用1040报税,
参考之前问H4的文章以及以下的网路资料
http://www.visataxes.com/Non-Resident-Spouse-Treated-As-Resident.php
[Q2] 我可以透过申请W7替我的太太(J2)申请ITIN, 待拿到ITIN number後
在1040 file Joint Tax return 申报退税?
如果是这样的话, 流程参照本版
#1F133qww (Oversea_Job)的内容
填写W-7以及准备所需要的资料, 连同1040+8843寄到W-7上的地址
4~6周後拿到ITIN number,
把要报税用的1040, notarized copy of W-7寄去IRS完成联邦税的退税申请
把报州税的文件, notarized copy of W-7 寄去报州税的地址完成州税部分
[Q3] 以上的流程是否有疏漏之处? 或是有错误的地方?
目前我和我太太在台湾都没有所得, 所以海外收入的部分应该不需要申报
[Q4] 我和我太太在台湾的帐户金额超过10,000USD 需要揭露,
以及相关的利息收入需要申报, 需要附上在台湾的银行扣缴凭单还是甚麽文件?
[Q5] 如果我太太结束留职停薪回到台湾有收入, 申报时要包含她在台湾的所得?
我可以在离开那年的税务使用分开申报, 她的身分变回non-resident alien
而免去申报她的所得(如果这样比较有利的话)?
问题有点多, 希望大家帮忙, 谢谢
※ 编辑: tawin 来自: 140.117.176.238 (01/06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