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howo (科科魂!!!!)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H4 spouse报税问题
时间Thu Jan 5 17:44:07 2012
个人经验是
如果四月才想到要报税
不需要等到4-6周後收到ITIN再报税
我同时寄出
税表上就写正在申请ITIN一样OK
※ 引述《hamungos (火腿)》之铭言:
: 我跟我太太於去年五月结婚, 六月搬来加州. 我本身持有H1B, 她则是拿H4入境
: 由於待在美国的时间超过了183天, 所以理论上我们可以用alien resident的身分报税
: 因为太太在美国无法工作, 所以想用married filing jointly的方式报税 多退点税金回来
: 但问题是她现在没有SSN跟ITIN, 所以必须要先跟IRS申请ITIN.
: 依照爬文跟Pub 519的解释, 小弟大概知道流程
: 还是不太能肯定实际的步骤 所以想po文请教大家 以下是我的理解
: 1. 首先填写W-7 form, 影印有效的护照 证明身分
: 2. 附上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 form (1040+8843) 与W-7一同寄往W-7 form上的地址
: (不是寄到1040上面的地址)
: 3. 等4~6周, 拿到ITIN之後, 再用这个号码报州税的退税
: 所以总共只需要寄两次文件, 一次寄到W7上所列的地址, 完成申请ITIN跟退联邦税
: 另外一次则是用刚拿到的ITIN号码报州税, 把文件寄到Scacramento
: 上面所有的步骤必须要在due date前完成 否则会有penalty
: 请问一下版上的强者们, 这样的步骤跟理解是正确的嘛? 先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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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105.250
1F:→ hamungos:原来还有这一招可以使用 感谢经验分享 :) 01/10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