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ungos (火腿)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北美] H4 spouse报税问题
时间Wed Jan 4 18:58:58 2012
我跟我太太於去年五月结婚, 六月搬来加州. 我本身持有H1B, 她则是拿H4入境
由於待在美国的时间超过了183天, 所以理论上我们可以用alien resident的身分报税
因为太太在美国无法工作, 所以想用married filing jointly的方式报税 多退点税金回来
但问题是她现在没有SSN跟ITIN, 所以必须要先跟IRS申请ITIN.
依照爬文跟Pub 519的解释, 小弟大概知道流程
还是不太能肯定实际的步骤 所以想po文请教大家 以下是我的理解
1. 首先填写W-7 form, 影印有效的护照 证明身分
2. 附上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 form (1040+8843) 与W-7一同寄往W-7 form上的地址
(不是寄到1040上面的地址)
3. 等4~6周, 拿到ITIN之後, 再用这个号码报州税的退税
所以总共只需要寄两次文件, 一次寄到W7上所列的地址, 完成申请ITIN跟退联邦税
另外一次则是用刚拿到的ITIN号码报州税, 把文件寄到Scacramento
上面所有的步骤必须要在due date前完成 否则会有penalty
请问一下版上的强者们, 这样的步骤跟理解是正确的嘛? 先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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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7.148.61.177
1F:→ ctl:写得很好, 可以m起来了, 记得影印好像要notarize. 01/05 07:37
2F:→ ctl:去年做完相同的事,州税的部份,应该都来得及,来不及可以去 01/05 07:38
3F:→ ctl:extend.就不用担心penalty了 01/05 07:39
4F:→ hamungos:感谢大大的回应 这样我就放心了 :) 01/10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