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lin (毛毛)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H-1B 海外资产报税
时间Sat Jul 16 05:46:52 2011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铭言:
: ※ 引述《upset (薪金小偷)》之铭言:
: : 根据我从这边看到的消息(搜寻「海外金融资产的申报」一节),
: : http://tinyurl.com/3msmj3g
: : 似乎是只有金融资产才需要申报,
: : 文章中说,
: : 「海外金融资产申报的内容,包括任何在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
: : 如存款、债券、股票、信用卡、非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与证券等;
: : 外国公司发行的金融票据、合同等;外国机构的股份。申报的起点是
: : 5万美元。」
: : 也就是说,如果你以上的资产(不确定是否总和)超过五万美金才需要申报,
http://www.irs.gov/businesses/corporations/article/0,,id=236664,00.html
根据IRS的资料,海外资产总和超过五万美金的话每个帐户都要申报
(这个连结之前其他文章有po过的样子)
但新的8938表适用於2011.1.1後海外资产申报
虽然说以税的观点,只要是居民,不论有没有身份,都要申报海外帐户跟海外资产
我相信蛮多人都以为只有绿卡和公民才要申报,并非故意不报
父母用子女的名字投资也不少见
我的问题如下:
如果之前从没报过(不是大咖),最好的做法是什麽?
弄清楚自己的海外资产/帐户有多少
等明年报2011年的税的时候一起报?
有没有方法合法地减少美国这边要课的税和罚金? 像是在今年年底之前把户头结掉?
之前好像看过文章说要追溯几年
: 别忘了还有下一段:
: 海外帐户申报的内容是任何在海外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申报的起点是1万美元。
: 使用TDF 90-22.1表格向财政部申报。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15日,无法延期。
截止日已经过了
现在也只能明年再报了
但如果今年没报明年报
会不会反而被罚?
: 如果漏报海外帐户,罚款是1万美元。如果是隐瞒海外帐户,罚款是10万美元或者更多。
: 总之,有分两种: 海外金融资产 vs 海外帐户
: 前者是五万以上,要填form 8938和1040所得税表一起向国税局申报 (今年新的)
: 後者是一万以上,要单独用TDF 90-22.1,向财政部申报 (已经行之有年,但最近开罚)
: : 另外,海外的房子不需要申报!
: 没错,房地产不算是金融帐户,也不算是金融资产
: : 以上不知道是否有误,如有强者大大欢迎指正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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