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OPT cap-gap unemployemnt的问题
时间Tue Jun 28 04:24:56 2011
※ 引述《OverseaJob (Oversea_Job 版匿名 ID)》之铭言:
: 你好,目前有一个一个有关美国opt-H1工作方面的问题想请教大家。
: 我目前使用opt的身份在小学当老师。目前的工作即将在6月中时结束。
: 但是,我刚拿到新的offer,是在另一所小学。
: 新的雇主愿意帮我办H-1,而且新的工作会在8月8日开始。
这是个非营利的H1? 否则不可能在8月开始 (因为有cap的只能在10月开始)
既然你是非营利,那麽你并没有cap gap,所以不符合cap gap extension的资格
(必须是10/1生效的H1才符合cap gap extension的资格)
: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我的Opt即将在今年的7月4日结束,如果尽早file H-1文件
: 出去,是否就代表我符合Cap-Gap extension的条件,而可以衔接8月的新工作?
如上述,不行
但幸运的是,OPT结束後(假设没有失业违规)有60天缓冲期
所以你可以合法居留到9/4
因此你的境内转换H1的申请,「有可能」成功,如此就不必离境即可开工
但你必须在H1的I-129申请通过以後才能工作,
如果你没有加急申请,多半来不及在8月8日开工
移民局还是有可能拒绝你的转换身份申请,这样你就必须在七八月回台湾一趟办H1
: 如果可以,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有关opt期间unemployment的天数问题。
前提不成立
: 我去年的时候是7/4 opt开始,但是合约上是写8/6开始上班,我的第一张pay check
: 是在8月中时拿到。所以,这样说起来的话,等於有一个多月的unemployment days。
: 目前的工作我已经辞职,最後的一张pay check大约是在6月中时拿到。
: 请问,去年的unemployment day是依照合约上日期来计算,还是以第一张pay check
: 来计算? 另外,我最後一天上班到新工作上任之前约还有58天,最後一张pay check大约
合约日期
: 在离职日後10天拿到。根据不同的算法,我的身份是不是有可能超过opt unemployment
: 90天的规定? 如果有可能超过90的规定,我是否可在离职後到新工作上任前
: 找voluntee做,以减低我的unemployment天数?
由於你不符合cap gap ext,OPT会准时结束,接下来就算是grace period,不算失业期
所以在7/4前你的失业期看起来没超过90天
: 非常感激大家回答我的问题,很抱歉问题很多,但非常谢谢大家的帮忙!!
你的I-129能否即时通过、通过後是否有核准境内转换身份,才是真正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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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23:他指的是新工作8/8开始,从8/8之後到H1生效是否算extension吧 06/28 07:00
2F:→ cchris:若如此,那就要计算失业日期,要向学校update工作资讯,可义工 06/28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