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nie (小默)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报税的问题(州税)
时间Tue Mar 16 03:45:20 2010
在读过CA state tax 540 pub之後
我的结论是
虽然我们在federal tax部份会是MFJ
不过因为我的配偶2009年的时候在加州没有任何的所得
所以我好像可以在加州file 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要用540NR long
不过我有个疑问
如果我们在联邦税的部份是MFJ
可是在加州的州税部份是我自己报
那AGI的部份是只要算我自己的部份就可以吗?
Line 13 (Federal AGI)要求的是将 1040 上的数字填入
540NR schedule CA 也有同样的要求
可是这样一来我的加州州税税率就会用我们两个的总收入一起来计算
这样一来,还得补缴税,虽然金额不大(几十块而已)
不过总觉得好样不合理,有点怪怪的
还是我的解读错误?! (希望是我搞错的)
希望有类似经验或是清楚税法的人可以帮我解惑
谢谢~~
※ 引述《Connie (小默)》之铭言:
: 我有关於税的希望版上的能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 不确定是不是要补税,或是能退税
: 就算是能退税,退的金额应该也不大
: 所以打算自己报,不过因为我2009年一月初的时候跨州搬家
: 所以有一点搞不清楚要怎麽报州税的部份
: [背景]
: 我 -- F-1
: ~1/10/2009 加州
: 1/14/2009 ~ present 宾州
: 我先生 -- H-1B
: ~宾州
: 我们是 2009年一月中结的婚,结完婚後我才搬到宾州
: [问题]
: 我之前在加州的学校有当RA,所以1/1/2009有收到最後一张pay check,
: 不过我一月中就搬到宾州了,联邦税的部份我知道我们可以MFJ
: 那州税的部份是不是
: 1. 我先生自己填一份宾州的州税,
: 然後我要报加州(resident day ~10 days)+ 宾州(resident day ~355)
: 那这样我先生在州税的部份还可以把我报成dependent吗?
: 还是
: 2. 我先生跟我一起合报宾州州税,我加州的部份就当没那回事
: 可是我的薪水有被扣加州的州税,我要怎麽拿回来呢?
: 另外加问一个加州州税的相关问题,就是我有银行利息收入
: 我知道当我是F-1(未满5年),我的银行利息不用报联邦税
: 那州税的部份也一样吗?就是当没有这笔收入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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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4.59.46.80
1F:→ cchris:说明书上都有解释;州税和联邦税要用一样的方式来报:MFJ 03/16 06:41
2F:→ cchris:schedule CA已经帮你把外州的所得扣除了,一切都非常合理 03/16 06:41
3F:→ cchris:只补缴几十元表示你多半没算错;补缴几千元就表示你算错 03/16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