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der (我真骄傲!)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北美] 报税 Moving expenses
时间Wed Feb 24 13:07:13 2010
Hi,
我有先爬过文了,想再确认一下.
09年跟公司申请reloction 补贴,把所有相关的收据跟证明都交给公司.
10年收到公司2009年的W2,假设在box 12 的 P代码 是$2000.
公司在去年第一次给paycheck的时候,有包含这$2000,但是有同时被刻税.
我查了一下form 3903, 第三栏是前两栏总和,且你持有收据或证明的支出.
第四栏就是box 12 P代码之金额. 然後我的第五栏是第三栏与第四栏相减,为零.
所以我就无法做搬家支出的扣抵吗? 如果不行的,那当初把收据留着今年报税,
不交给公司,是不是就被少刻税了?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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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4.196.82.115
1F:→ cchris:你的搬家支出公司都帮你全付了,你当然不能抵税;没这麽好康 02/24 13:34
2F:→ cchris:如果公司不肯付搬家费,那麽$2000支出可以抵税,省$500(若25% 02/24 13:43
3F:→ cchris:也就是说,要码选择公司付你$2000;不然就选择国税局省你$500 02/24 13:44
4F:→ cchris:看你觉得是$2000比较好还是$500比较好;一般人会选择$2000 02/24 13:44
5F:→ cchris:另外你的雇主应该没有预扣这笔$2000的税才对,你可能看错了 02/24 13:49
6F:→ cchris:因为report在W2 box 12P的qualified expense是不必扣税的 02/24 13:50
7F:→ vivider:感谢c大,经过计算搬家费果然没被扣税. 02/24 15:08
8F:→ vivider:earings statement的taxes资讯是给总和,没有分项计算 02/24 15:09
9F:→ vivider:难怪我看错 02/24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