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d2008 (Show me the money!)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转录]海外资产自首 大限将至
时间Fri Oct 16 22:42:59 2009
所以意思是说, 我现在是 F1, 在台有超过美金一万块
假设我明年拿到 H1, 在台存款超过一万. 美国政府就要我申报
是这样吗? 我原本在台湾的钱就自动变成美国政府可以徵收的?
不报还会罚款?
※ 引述《mk2 (帅气美国会计师)》之铭言:
: 该守法的就守法.
: 报一报该报的帐户也不会怎麽样.
: IRS和欧巴马政府是玩真的.
: 不然也不会给你这麽多宽限期,为的就是将来送你上法庭时,
: 让你连个不申报的理由都编不出来.
: 美国政府可以让你走私贩毒,包娼包赌,只要你缴税正常,都可以有好日子过.
: 一旦你税不好好申报,美国政府会让你住起来像住地狱一样.
: 光是一条破产保护不包括欠税,你就吃不完走着瞧了.
: http://www.latimes.com/business/la-fi-tax-amnesty15-2009oct15,0,4051791.story
: 天罗地网现在布置的差不多了.请君入坐.
: ※ 引述《savior (欧拉大介)》之铭言:
: : 。波及之广,导致不少亚裔富人考虑放弃美国公民身分,特别是台湾富豪子女多达半数持
: : 美国护照,冲击尤大。
: : 国税局(IRS)十多年前即规定,只要「拥有」或「可支配」的美国境外银行帐户资金加
: : 起来总计超过1万美元者,就需申报,无论是存款帐户、证券、共同基金或退休金帐户通
: : 通要报,且以当年最高存款总额为准,并须於每年6月30日前申报。
: : 但就在8月爆发瑞银集团(UBS)供出4450名美国逃税富豪名单事件後,国税局提出「自发
: : 坦承申报」(Voluntary Disclosure)特殊方案,让过去六年来逃漏海外税款民众有自白
: : 机会,原本大限设为9月23日,但因自首者众,许多人来不及办理,国税局再延至15日,
: : 并说「绝不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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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2.66.203.39
1F:→ cchris:申报=让它知道有这笔钱;和徵收无关;入境美国带1万也要申报 10/17 01:51
2F:→ cchris:申报以後,用这个帐户洗钱就比较容易被美国政府发现 10/17 01:52
3F:推 chenbiyi:今年来不及报,可以明年报税时"补报"吗? 10/19 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