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qwe ( )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北美] OPT中申请H1B通过後被裁员
时间Fri Jul 3 14:02:31 2009
目前身份是OPT 之前公司帮我申请的境内转换H1B於五月中通过
通过後不到一周即大裁40%员工 不幸我也是其中之一
当时公司帮我申请H1B时是由公司的人负责向我收集申请文件之後交给律师事务所办理
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契约是由公司的人签署 在被裁之前所有申请费用都是公司负担
现在问题在於H1B申请通过後律师事务所立即向公司要求approval payment
但公司因为我已非公司员工而置之不理 昨天我才接到律师事务所的电话
承办律师的助理打来 希望我能付清这笔approval payment
但我告诉她:公司与律师事务所间的申请工作签证相关的契约上并没有我的签名
且我已被公司裁员 我理论上没有义务帮公司负担这笔尾款
该助理原想以名额为由说服我帮公司缴清尾款
但我告诉他名额正是重点 就是因为今年名额还剩两万多 用到9/30/2009都还有剩
再者对於愿意帮我办工作签证的新公司来说 办理H1B transfer或申请新的工作签证
这两者在费用上或所需文件上都是完全一样的 因此我没有帮前公司付清尾款的必要
目前前公司似乎还没有向移民局呈报我已非公司雇员
就算我佛心来的帮前公司付清这笔approval payment
前公司依法还是必须呈报移民局并取消我的H1B petition
因此在我对这笔费用并没有liability的前提下
帮前公司付这笔approval payment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律师事务所应该向前公司在此契约上签名的人员请款
该律师助理表示需要在下周与律师确认後再跟我连络
在此想请教各位的是 我对於这笔approval payment是否的确没有任何liability?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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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9.120.38.213
※ 编辑: ppqwe 来自: 69.120.38.213 (07/03 14:04)
1F:推 cchris:你的看法是对的;你只是受益人,不是这个案子的申请者 07/03 14:53
2F:→ cchris:公司耍无赖,理论上律师事务所应该可以把上法庭要公司付钱 07/03 14:53
3F:→ cchris:不过他可能不会这麽做,以後才继续有生意做(如果没倒的话) 07/03 14:54
4F:→ cchris:所以自然要想办法弥补这笔损失了 07/03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