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美国F1, H1夫妻报税问题
时间Wed May 6 15:02:28 2009
※ 引述《clouddff7 (乡民军无敌)》之铭言:
: ※ 引述《wbm (罂粟花的情人)》之铭言:
: : 目前我是OPT身份,很幸运今年申请到H1,10月份H1会生效
: : 太太目前是F1身份,尚无SSN,我们刚结婚,目前没有小孩,
: : 请问
: : 1.这样明年报税的时候,我们可以Married- Joint方式申报吗?
: : 还是她得转成H4,我们才可以一起申报?
: : 2.她尚无SSN,除了打工取得以外,还有其他管道可以申请吗?
: : 还是她只能申请ITIN来报税?
: : 如果她转成H4,这样可以申请SSN吗?
: : 谢谢回答
: 简易回答一下,有错请版友指正
: 1.可以,不影响,国税局不问你身分,只问你是不是Non-Resident或是Resident
依照规定,不行。
你2009年只是NR,你的太太也是NR。两个NR只能分开报税
NR没有权利进行Married filing joint (MFJ)
: 2.据我所知没有,请申请TIN报税,转H4不能工作,要转成H1或是F1才能申请SSN
: 如何获取SSN之前好像有讨论串,可以参考一下
的确只能办ITIN
结论: 她不必报2009的税,因为没收入,没预扣; 顶多报个8843
後年报2010年的税的时候,你终於成为R,你的配偶虽然仍是NR(若保持F1)
但依然可以MFJ,因为她可以改用配偶(你)的R身份来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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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0.137.177.72
1F:推 clouddff7:感谢指正,我搞错1那部份了...@@ 05/06 15:04
※ 编辑: cchris 来自: 70.137.177.72 (05/06 15:06)
2F:→ wbm:谢谢大家的回答 :) 05/0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