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OPT的聘雇细节
时间Fri Jan 23 14:19:19 2009
※ 引述《JCfuture (一整个难过呀)》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
: 1
: 我用OPT留下来工作
: 就职的公司 是否有什麽限制? (例如资本额要多少 员工多少人?)
没有任何限制
: 2
: 如果有亲戚在美国开公司
: 我可以请他聘我 然後让我留下来吗?
: 有什麽比较细节的项目要注意吗?
只要没违法就行
: 3
: 另外可以不支付我薪水吗?
没付薪水会违反劳基法,因为剥夺美国人的工作权益
: 可以用internship(full-time)的名义吗?
如果所有的类似员工都没付薪水 (也就是若免费internship是一个常态),就没问题
OPT没有规定要付薪水,但是雇主不能压榨劳工
不能因为你比较特别而不付薪水
: 4
: 如果可以不支付的话
: 同个方式 是否可以用在 第13~29个月 继续不支付呢?
: (我是 Engineering的MS)
OPT extension必须参加e-verify,没有这麽单纯
e-verify系统是有一定的透明度的
太离谱的恶搞很容易看出来
: 5
: extension (13~29个月)的雇主要是e-verify的
: 请问 要怎麽样让公司成为e-verify的公司?
: 谢谢
请善用google
做点基本的功课
公司要面临额外的成本和复杂度及被监督
--
我的旅游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0.137.154.37
1F:推 badboy:我觉得楼主人很好,回答问题都很专业且热忱~ 01/25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