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OPT延签过程中换工作
时间Sun Sep 7 10:17:16 2008
※ 引述《chiahuay (harry)》之铭言:
: ※ 引述《chiahuay (harry)》之铭言:
: : 我已申请OPT延签,目前情况是pending,
: : 另外,有别间公司给我offer,但是要我在1星期内回覆意愿,
: : 如果我答应去到那家公司,目前公司就会把我除名
: : (因为1个星期以後,我已不在目前公司上班),
: : 我的问题是:
: : 1. 公司把我除名会影响到我的OPT延长吗?
: : 2. 如果是,那若是我的status变成approved,是否我去他家公司就没有身分的问题了?
: : (当然这要看那间公司愿不愿意等到我的status变成approved).
: : 如果有任何想法,请提供您的意见.谢谢!
: 那麽是否办理OPT延长的人就只能在帮你申请OPT延签的公司工作呢?
不是,但只能为e-verify employer工作
: 因为我以为只要OPT延签成功(拿到新的EAD卡),
: 申请人就如同一般刚毕业(刚开始用OPT)的学生一样,
稍有不同,差别在於e-verify
: 可以任意转换工作或是即使没有工作,也不会像H1B失业的人必须马上回台湾...
请你详读ICE的文件,在本板的1587篇有连结,尤其sec 8.6
你的问题里面都有答案
总之,在stem extension OPT期间,的确可以自由换工作,
但只能替有参加e-verify的employer工作
虽然可以短暂失业,但29个月里总共只能失业120天
(一般OPT是12个月里总共可失业90天)
: 这也许是我的误解....烦请有了解的人提供您的看法,谢谢!
多做功课吧
如果有爬过文,就一定会爬到那个连结
既然爬到那个连结,为何不进去读一读? 白纸黑字的官方资讯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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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larkchang:以前我看到法规条文也都没仔细看,後来发现,写得非常 09/07 11:25
2F:→ clarkchang:详细、清楚、简单、易懂 09/07 11:25
3F:→ clarkchang:就像签证、报税的规定,每个表格都有清楚的解释 09/07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