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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北美] OPT待业超过90天
时间Tue May 6 14:58:19 2008
问了学校ISS
他们肯定的说待业超过90天而导致OPT失效的情形
"没有" 60天的grace period
至於满90天但仍呆在美国会有什麽後果
ISS也认为那份guidance不够明确
也因此无法给任何预测
不过强烈建议不要以身试法,失效前乖乖离境。
ISS正在研拟report的方法,日後希望有online form给OPT的学生报告动向
不过短期内是用email的方式
在几周内,内部程序拟定後,就会要求学生做第一次的报告。
看来这规定是玩真的,给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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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97.113.11.165
1F:推 clarkchang:之前文章的资讯来源是公司律师,看来是错的,抱歉误导 05/06 17:13
2F:推 mckinney:如果工作一直到最後OPT还剩两个月被FIRE的话,可以享受 05/07 07:31
3F:→ mckinney:grace period吗? 05/07 07:32
4F:推 wushihyen:我学校就是用online form 要求每位学生报告现在状况 05/07 07:44
5F:推 cchris:总离职不超过90天->身份不失效->OPT视为正常结束->有缓冲期 05/07 09:03
6F:推 beerfcy:请问待业90天有包括OPT生效前的那60天吗? 看不太懂@@ 谢谢 05/07 10:18
7F:→ cchris:OPT还没生效前,根本不能工作,也不算待业/失业 05/07 11:43
8F:→ beerfcy:原来如此 非常感谢 谢谢 05/07 11:51
9F:推 alibuda007:所谓根本不能工作 是连UNPAID Volunteer都不行吗? 05/23 22:24
10F:推 cchris:除非是慈善机构,对自己没好处的义工,否则严格来说不行 05/26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