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lock (乡研社服爱在鹿谷)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OPT 新规定的解读
时间Mon May 5 04:11:34 2008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铭言:
: ※ 引述《littlelock (乡研社服爱在鹿谷)》之铭言:
: : 我的OPT原本是5/18/08到期
: : 但是为了可以在境内转换成H1
: : 所以就在OPT到期之前转学到一间community college
: : 预计是summer开始上课 (不过虽然选课了但还没缴钱)
: : 当然我的OPT就在转学release SEVIS那一天结束了
: 这是个弄巧成拙的做法
唉压 原本以为是个可以留在美国转换身份的方法
现在真的弄巧成拙了 XDDD
: : 我也拿到了community college的I-20
: : 本来的打算就是在H1生效之前继续用学生身份待在美国
: : 以避免OPT结束之後 H1生效之前的gap
: : 很幸运了我收到了USCIS H1的receipt
: : 不过现在看到这个cover cap gap的消息
: : 却不知道适不适用於我咧?
: 你自愿转学,就自愿放弃OPT,所有的新方案都和你无关了
: : 其实是如果适用於我的话我就可以省下一笔学费了啦 XDDD
: 重点是你五月到十月间要不要工作?
: 如果你真的要工作/有工作,赶快通知学校放弃转学,继续留在原校的SEVIS
: 然後继续工作,不可随便停职 (否则适用OPT失业的新规定)
: 如果你想上课、暂时不想工作,等到十月才想工作的话,就转学吧
我想我现在已经转学成功(?)
课已经选了 只差学费还没缴
所以cchris大的意思是说 如果我这段期间不工作的话就必须去新学校报到?
那如果我要继续工作的话呢? 可以合法工作吗?
感谢cchris大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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