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ofgar (我是聪明人)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OPT 新规定的解读
时间Tue Apr 22 01:48:23 2008
※ 引述《mud2008 (Show me the money!)》之铭言:
: ※ 引述《kingofgar (我是聪明人)》之铭言:
: : 关於这点最近在我们学校办的说明会听到的好像有点不一样
: : 不过规定刚出来可能校方也不一定非常清楚
: : 在这里提出来跟大家讨论一下
: : 如果三个月内没有找到工作,是丧失提出申请延长的资格
: : 那就代表是照着原本的opt制度走
: : 这样的制度是希望申请延长的人 是真的因为有工作而延长
: 这逻辑有点怪,在三个月後找到工作後,之後也是"因为有工作而需要延长"
: 难道就不能申请改成29个月?
我的理解是这样可以避免利用OPT游山玩水11个月,
到了最後一个月才开始找
三个月内找到的而且符合stem,才可以延长至29个月
: 目前听到大陆的版本还是,三个月没找到就要离开了
这是我concern的地方
究竟这三个月如果没找到是否就得离境?
事实上现在工作也不好找阿.三个月还真的不太够用
: 但是可以用 self-employ 来维持自己的身分,实际上怎麽做我不知道,
: 目前看起来似乎没有人是可以确切了解的,也无人有实际经验。
: : 如果没申请延长的话 opt还是一年 并不是说现在opt都改成29个月
: : 我刚刚重看了一次原始档案对这部份还是不太了解
: : 希望板上高手可以给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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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7.151.233.131
1F:推 clarkchang:的确不够用,所以要毕业前半年就开始找 04/22 02:38
2F:推 cchris:现在uscis的规定就是失业3个月後身份失效(非法) 04/22 04:19
3F:→ cchris:所以理论上不能继续居留; 它的执行方式还没公布,有一定难度 04/22 04:20
4F:→ cchris:但是以现行规定,失业3个月绝对有问题,没被抓不代表未来没事 04/22 04:20
5F:推 bluechi:试着找non-pay的Intern顶着先吧 04/22 08:51
6F:推 alibuda007:所以找到unpaid的intern也算是找到雇主就可以继续留下? 04/24 08:40
7F:→ alibuda007:这是不是要出甚麽证明? 04/24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