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grant (Jin是王道!)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SSN tax和退税问题
时间Wed Jan 23 21:34:07 2008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铭言:
: 算什麽东西? W4的预扣额? 还是第二年四月帮你们报税?
↑猛一看以为被骂了:P 是以W4算的没错唷
是在07年(春学期时报的税)
: 为何如此善良还亲自帮你们报税
这...因为过去到现在都是他经手的
可能是体谅我们这些外国人的无知吧^^"
: 这种情形的报税极度容易,只要用了正确表格(听起来没错),几乎不可能弄错
: 我认为他算的是对的
不过...他当着大家(法德西奥俄中日等国)的面算错了两三次
不过我当这是国籍太混乱对老人脑力造成的重大激荡 唉!
可是这两三次不断修改、重填之後,已经搞得我头昏脑胀了
: : 以联邦税1040NR来看,大致上收入可扣除三千多元的exemption 宽减
: : 额,即使完全不用deduction ,全年五千多元的毛收入扣掉三千多元
: 原po说他的应税所得是16000,然後听起来有大约9500的after-tax的食宿
: 所以若以16000来计算,扣除exemption後还有12xxx
: 联邦税应该要缴1200~1300左右
: 比较奇怪的是原po号称只有预扣500多,听起来可能是用扣除食宿之後的净所得来预扣
是的 当初我们每两个星期收到的支票 的确只有依实际入帐的薪水扣税
我可以直接说 每两个星期收到的支票:
未税前87X(对不起,打到一半突然忘了,回去再找存证补登)
扣完Fed和State後是709(只记得这个,因为这是固定入帐)
到了报税时才跟我们说要我们付食宿的税(所以我们的食宿不是after-tax)
所以我就得补缴这些税(这只是前四个月)
(这点我要来抱怨一下:我们都觉得不太公平,
当初帮我们预付那麽多餐点费和住宿费,也并没有说这是包含在薪资中的。
合约上明明写:年薪16000,『另外还提供』食宿
<will pay the College for your room and board (worth over $9,000)>)
结果不但是算在我们的薪资中(变成我们要以25500的薪资来付那个级距的税)
还自己涨价变成他帮我们付食宿付了9500。
房间没得选就算了,根本没吃到什麽东西,因为学校餐厅会无预警放假)
: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是会计当初处理方式不妥,
: 如果W2应税所得比实拿所得高出这麽多的话,应该要先多扣税,未来才不会补太多税
: : 剩余部份以10% 税率也只要缴两百多元的联邦税,州税通常都比联邦
: : 税低,怎麽算也弄不出七百多元的数目。
我也问过老背背我能不能退税,
他很严厉地告诉我们,我不但不能退,反而还要补缴。
真是。...唉,当时就只好看在他英文比我们好的份上,乖乖地缴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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