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uco (I'm feeling lucky)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和工作相关的签证问题
时间Sat Jul 28 07:49:28 2007
※ 引述《duer ()》之铭言:
: 是不是可以先请雇主晚点将你要离开这公司的information暂缓送到移民局?
: 趁这机会可以找工作 or 转换身分 or处理私事
: 我想这应该是可行的吧??
: 如果找到工作 还可以转换H1
: 我想雇主应该不太会...这麽不通情理吧? 除非是很大的公司 Orz
我讲个我同学的例子,但不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也不值得鼓励
我同学去年H1被fire,然後他因为需要找工作的时间
所以跟公司老板请他在给他一点时间,他老板给了他两个星期
中间的paycheck是我同学拿现金请公司老板开支票给他的
(当然不合法,也不合理),但是的确替他争取了两个星期
然後他在两个星期内拿到另外两个offer,马上file H1 transfer
拿到H1的receipt number就可以开始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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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6.153.135.250
1F:推 LancelotCC:当人被逼到那种地步,其实已经没得选择了!只要不明显 07/28 08:15
2F:→ LancelotCC:违法我想每个人都会去试!反正做也违法不做也一样违法 07/28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