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celotCC (TechGeek)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和工作相关的签证问题
时间Sat Jul 28 03:56:56 2007
※ 引述《[email protected] (Engineer & travel agent)》之铭言: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TechGeek)》之铭言:
: : 这似乎和法规的原意应该是有相当大的出入了
: 重点是和签证目的不合吧?
: 观光签是给来美国观光的人用的。想申请,就要证明你符合观光的条件。
: 例如: 长住在母国/第三国,有稳定工作/和原居地的联结; 有强烈动机让你回原居地
: 你有长期住在台湾吗? 你在台湾有稳定工作、资产、配偶子女吗?
: 如果没有,怎麽证明你想去美国「观光」或「出差」?
: 你是真的想来美国观光吗? 还是想当伪观光客? 以观光之名做别的事?
: 毕竟这是观光商务签证,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签证
: : 但是这样有办法说服移民官核发观光签证吗?
: 你自己觉得你有能力说服吗?
多谢分享
其实我真正想处理的是工作上的状况,所以才在这版上问
我觉得基本上这就已经是100%的挂羊头卖狗肉了
我之前自己的想法,就是很难避免不被刁难
可是问题是现有的规定下,只要一离职
H-1B没有grace period,所以第二天状态就已经是非法了
即使要收拾细软走路,房子车子有的没的处理起来都已经是不可能了
实务上似乎没有可以合理处理身份的机会,我想不到可以避免违法的方法
即使很多人说USCIS 默许多留十天,所有事情要了结掉还是很挑战
所以我真的关心的问题是,遇到了中途离职这种状况时
在美国要如何处理自己的身份问题?不论要留还是要走....
不知chris大有什麽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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