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engineer & travel agent)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visa status
时间Sat Jul 28 02:29:25 2007
※ 引述《blackkey (我的30D)》之铭言:
: 最近听到的
: 根据美国employment law
: 雇主在给你offer 之前
: 是不能问你在美国的身份是什麽
: 或是有没有工作许可
不完全正确
法律讲得很清楚,雇主只能问「Are you authorized to work for any employer」
就是要厘清对方能不能合法工作、不必受雇主的sponsor
如果是公民、绿卡、EAD卡或其他类似证件,就是答Yes
如果是需要H1 sponsor的人,就要答No
这个法律的重点是,雇主不能针对你是持哪一种合法工作的文件来歧视你
(例如因难民身份而取得的绿卡或是因I-485 pending而有的EAD卡)
也不能因为你的EAD卡需要每年申请一次而拒绝你
OPT是个比较复杂的情况,比较难apply这个规定
虽然也是拿EAD,雇主理论上不能在意这个过期日
但是若接下来就需要H1 sponsor,不能再替任何雇主工作
回答上就比较困难,因为其实最终还是需要sponso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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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ackkey:谢谢! 07/28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