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bodies (XXX)
看板Orientalism
标题阿哲期中 第5题
时间Tue Apr 19 23:48:11 2005
第五题 巴士拉与库法学派的文法学
八世纪中叶,随伊斯兰国家疆域的扩大,阿拉伯语在各领域被广泛使用。同时,也受
叙利亚、波斯等被征服地区各民族影响。为维护阿拉伯语的纯洁性,帮助新入教的穆斯林
学习〔古兰经〕、掌握阿拉伯语,担任政府公职,巴士拉的文法学家们开展了阿拉伯语法
的研究工作,创立了阿拉伯文法学的基本理论,遂行成了巴士拉学派。
据传,阿拉伯文法的研究实际上始於第四任哈里发阿里及其弟子杜艾里(al-Du'ali)
。阿里曾在巴士拉给杜艾里写了张便条,其意为: 词分三类: 名词、动词、虚词。名词亦
分三类: 明显的、暗示的和二者之间的。而後杜艾里补充了形容词、连接词、疑问词等,
写出了〔阿拉伯语法原理〕一书。他还创制了标点音符,表示阿拉伯语词尾不同的读音及
不同的语法变格,并为〔古兰经〕全部词尾标了音符。故阿里和杜艾里被认为是阿拉伯语
法的创始人。
其中巴士拉派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西伯魏(Sibawaih),编写了第一部阿拉伯语法教
科书〔文法学〕,至今被公认为阿拉伯语法研究的基础。
巴士拉派强调语言的普遍性和阿拉伯语的基本规则,以〔古兰经〕、阿拉伯古诗歌、
谚语以及阿拉伯半岛腹地和红海沿岸若干游牧部族比较规范的语言为标准,采用亚里士多
德逻辑学原理,运用分析、推理、类比法,探索阿拉伯语的一般规范,为阿拉伯语法学奠
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该派虽然曾受後来出现的库法学派百年的挑战,但其基本论点一直未
被动摇。一般人称巴士拉的文法学家为[论理学家],重类比(Qiyas),有许多是什叶派和
穆尔太齐赖派(Mutazilites),他们容许外国的智慧影响於他们教义上的主张;故他们在
文法学方面,应用论理学方法便不足为怪。
库法派产生於伊拉克的库法城,其文法学家先求教於巴士拉派,再发展自己的体系,
形成与巴士拉派长期争论、对峙的局面。库法派强调语言的特殊性和阿拉伯语中的特异现
象。
在词的格位理论、词的分类及其派生关系等许多根本问题上提出了与巴士拉派不同的
观点。例如,巴士拉派认为动词由词根派生,而库法派则认为词根从动词派生,巴士拉派
允许句子中的表语放在起语前面,而库法派对此持异议。
与巴士拉派相比,库法派的理论有明显的局限性,逻辑不甚严密,对於许多违背Qiyas
的习语,完全加以承认,由於库法派的学者们与阿拔斯朝哈里发的接近,使其研究得到几
代哈里发的支持与推广,一度有所发展。一百年後,巴格达的语言学家吸收库法派的长处
以补巴士拉派的不足,形成了巴格达学派。
文史慨文化部分p26~28 跟阿哲讲义p34~35......手酸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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