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Catcher (金刚心)
看板Oracles
标题[心得] 花开花谢在春风
时间Wed Jan 25 09:11:48 2017
友人帐号太久没用已经消失,
此文代为回覆,并感谢推文中前辈们的指点。
(求签的庙名会特别上色,除了表达感谢之意,
因每位神明赐签的习惯可能不同,标识以供参考。)
※ 引述《dindone (赶进度中...)》之铭言:
因为熟识的两位朋友间有债务纠纷,受托作两位的调人,
希望能顺利解决问题、弭平纠纷,化纷争於无形,
不知能否胜任这任务,
於是请求
台中南天宫关圣帝君赐予意见:
得第23首丙丙(下下签)
花开花谢在春风,既然都在春风中,事情不会久拖,
贵贱穷通百岁中,人生的通达与否皆有命定,祸兮福兮,福兮祸兮!
羡子荣华今已矣,虽然开价很高,但命中所定也不过就如此了,
到头万事总成空。若为命中所无者,不过过眼云烟,无法持久。(另解:纷争成空)
: → meegan:碧仙注:此签大不中 花开遇烈风 不利老人占 病讼尽皆凶 08/15 11:23
: → meegan:对照签诗内容跟碧仙注 这个原po应该比较能体会 08/15 11:24
: → notoriousii:可以胜任,不过耐心要足,只要钱确实能偿还,就没问题 08/15 11:58
: 推 akikosuwanai:第四句看来应该不会成讼,可消弭纷争 08/15 12:18
: → dindone:谢谢前辈们的指点,受益甚多,以後会来回馈消息的,谢谢! 08/18 22:02
谢谢推文的前辈:)
事情发生於100年冬日,至101年春初新年不久,接到法院开庭通知,
因对造请一位自称"律师助理"(司法黄牛)漫天要价,情势凶险,
价钱苦苦压不下来,调解庭屡次破局,
後因对方涉及恐吓,故引起双方互告。
谙法律者深知,
恐吓罪之罪责远重於过失伤害,
故"律师助理"得知一组人全成被告後,弄巧成拙,脸色铁青,
方才同意以合理之价格平息风波。(应第三句,荣华有定数不可贪求)
时值101年秋日,双方撤告(应第四句,消弭纷争)
友人十分感谢
关圣帝君眷顾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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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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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tarCatcher (36.235.38.155), 01/25/2017 09:18:32
1F:→ StarCatcher: 第23首虽为下签,也有吉应,有机会再写。 01/25 09:20
2F:推 aki0530: 推 S大的心得都很棒!! 01/25 13:58
3F:→ StarCatcher: 谢谢aki大,是神签准,而刚好有缘能明白。庙里神明多 01/25 21:37
4F:→ StarCatcher: ,有时也会无从解起 01/25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