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mrfarm (义得仁和灭菌槽)
看板Ocean
标题Re: [闲聊]关於低调这东西啊...
时间Sun Apr 1 02:41:06 2007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着作Q&A:
http://0rz.tw/442wI
第86问:
Q:八十六、若杂志出租店以会员招揽方式出租杂志,是否触犯着作权法?
ANS:
着作权法规定,着作人专有出租其着作之权利。除了录音着作和电脑程式着作之外,
着作原件或其合法着作重制物的所有人,得出租该原件或重制物。
因此,任何人以购买、受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取得录音及电脑程式着作以外的各类着作原件或其合法重制物的所有权时,
都可将该原件或其合法重制物出租。
相反的,出租人如果不是该原件或其合法重制物的所有人,
则在未经着作财产权人的同意时,就不可以将该他人的着作物予以出租。
杂志出租店将合法取得所有权的正版杂志出租,属合法的行为,
至於未取得所有权的正版杂志,又未获得着作财产权人的授权而予出租,ꤊ찊 或者将盗版的杂志出租,都将构成侵害出租权的行为,
与是否以会员招揽方式出租没有关系。(§29、§60)
所以在中华民国,去租书店租漫画,是没有侵犯版权问题的.
--
---"练神掌的小孩不会变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6.76
1F:推 iamfire:谢谢~~受教了~~这才像样呀~~那个什麽s的,学着点吧 04/01 02:43
2F:→ iamfire:这才叫直接证据 04/01 02:43
3F:→ shoray:我想你的态度就留给人公评吧。我无意和一个要和要做比较重 04/01 02:44
4F:→ shoray:要的事的人再做舌之争 04/01 02:44
5F:→ nmrfarm:人家是不会缩网址,你要质疑人家,应该主动查资料出来 04/01 02:44
6F:推 iamfire:但"合法取得所有权"这句话怎麽解比较正确呢? 04/01 02:45
7F:→ nmrfarm:以上所指称对象不是S兄... 04/01 02:45
8F:→ newglory:问题已经偏离罗...应该是要讨论低调应不应该吧 04/01 02:48
9F:→ nmrfarm:你对"合法取得所有权"有疑问,你可以自己去找答案 04/01 02:49
10F:→ nmrfarm:低调是违反着作权的,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 04/01 02:51
11F:→ shoray:低调应不应该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a 04/01 02:51
12F:→ nmrfarm:低调若是合法,当年成大宿舍应该就不会被搜了吧 04/01 02:55
13F:推 alex016510:总是有些人想模糊焦点,问题在於低调是否合法!勿离题 04/01 17:08
14F:→ nmrfarm:要不是有人一直吵租书也是不合法,我才懒的去找这一套勒 04/01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