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yewkun (Har)
看板Ocean
标题Re: [转录][影音] 香港巴士阿叔骂人短片 网路爆红 国外媒 …
时间Wed Jun 14 03:29:39 2006
※ 引述《phoenixA ()》之铭言:
: 推 anikiki:这大叔很番啊... 05/27 11:27
: 推 eggimage:orz.... 那人俗腊吗 静静给他骂... 看了我都想踢他了... 05/27 11:39
: → dakkon:rap版好好笑 XDD 05/27 11:41
: 推 adonislee:有中文繁体在旁边 推卡拉ok版 超好笑~配得很完美 05/27 11:42
: 推 gary1131g:白目大叔 得理不饶人 在台湾的话 乘客会公干他吧 05/27 11:50
: 推 ieng2000:o个个阿叔超寸,真系想打佢一获,但个後生都唔好得好去边 05/27 12:48
: → bowiee:那个大叔XXX 真想扁他 但是年轻人也好不到哪去 有些不懂 05/27 12:53
: 推 eggimage:那个大叔超蠢, 真是想打他一顿,但那个晚辈也好不到哪里 05/27 13:05
: → eggimage:这是翻译11楼的 有错请指正 :D 05/27 13:07
: 推 flighte:白目大叔,遇到早就一拳给他猫下去 05/27 14:23
: 推 asdfg5678:那大叔是神经病吧 05/27 14:24
: 推 novgreen:看完好大的压力~你有压力~我有压力 05/27 14:46
: 推 monkey74913:报警就很夸张了...是真的 假的 ? 05/27 14:57
: 推 bath64my:http://0rz.net/e31rf part2 年轻人明明看起来就很虚, 05/27 15:40
: → bath64my:上到电台讲到好像感觉玩弄着巴士阿叔那样...XD 05/27 15:42
: 推 kaoruying:好囧的状态阿~ 05/27 16:13
: 推 junfun:如果是我就朝他头尻下去了 05/27 23:20
: 推 feelingb:在台湾的话。。司机也会来凑一脚吧 XD 05/28 00:02
: 推 hungryeye:愤世嫉俗的欧巴尚 05/28 17:19
: → phoenixA:这期的天武就是引用巴士阿叔的话^^ 06/13 23:45
: 推 hefogott:我认识Elvis(那被骂的男生)@@ 他是我朋友的Ex 06/14 02:04
之前看过了这个着名的“巴士叔叔”录像。
看完了之後,我坐在电脑面前,静静地思考了五分钟。接下来,我连上了 Google,
搜索一样很关键的问题。一小时之後,我有了结论。
我们要是身在那个场合,一拳把那个混蛋阿叔轰下去的话,你会被告蓄意伤人。如果
一个不好彩,他居然就这样挂了,你会被控误杀,然後被关入监牢里面。
不管怎样,只要你动手攻击他,你就有罪。
如果他先动手呢?我能不能够自卫、还击?如果可以,那麽我大可以寸步不让,你敢
动手,我就把你轰成肉碎。
答案很残酷,居然是不能。
法律里面,有一项条文,叫做防卫过当。如果对方攻击你,你不能用超过限度的程度
防卫。假设对方赏你一巴掌,你一拳打回去,他不耐打,居然死掉了,你也是防卫过
度,你有罪,会以刑事案罪名提控。
大陆有这样的案子,对方有六、七个人,围着当事人的渔船,向当事人攻击。对方一
拳把当事人打倒在地,当事人拿起身边的鹅卵石还击,击中对方头部。那人就这样死
了,当事人居然也被判刑五年。
这个案子听说在法律界有很大的争论,到底怎样的状况才可以自卫。别人已经上门来
攻击你了,还不准你还击?事後也有法律专家认为这样判定不公平,但是要说什麽也
太迟了。判决已经做出了。
我搜索了一些美国的法律精神,在遇到这样的状况下,法律要求当事人优先逃避。只
有在不能逃避的状况下,才选择还击。而且,不能够在对方出手之前先出手。
我不想讨论这样的法律合不合理,我只能够说,在这样的法律状况之下,那口气你必
须忍下去。就算对方赏你一把掌,你都必须尽量退让、逃避。
因为你一拳还击过去,你无法控制会发生什麽状况。
要是你一拳轰过去,让他滑倒/跌倒/敲到头部/心脏病发作/其他,而他因此丧命的话,
你就要跟着被关进监牢,动辄五年、十年。
我们是有为青年,跟这种人渣同归于尽,值得吗?
当然,真的要泄愤,如果你有一定的背景及势力的话,要收拾这样的人渣不是什麽难事
。这些粗重工作,留给某些特定人士解决好了,不需要弄污自己的手。
这个巴士阿叔的录像中,那个阿叔只是用粗口,并没有真正动手攻击,所以我们是无法
用自卫的方式来攻击他。
假想那个阿叔的动作升级,向你吐痰、或者向你动手,那麽我们到底可以做出什麽程度
的还击,就是一个微妙的问题。因为巴士是一个无法逃避的所在。
也许这就是大都市中,人情开始冷漠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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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50.24.126
1F:→ haryewkun:真的来说,本篇和海洋没有太大关系。如果版主觉得不妥, 06/14 03:30
2F:→ haryewkun:便请删除吧。 06/14 03:30
3F:推 brainfighter:以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指的是手段过当非结果过当 06/14 05:58
4F:→ brainfighter:也就是说,他拳头打我我拳头还击 这样是符合相当性的 06/14 05:58
5F:→ brainfighter:若结果是我拳头还击他跌倒结果死掉了 并非防卫过当 06/14 05:58
6F:→ brainfighter:BY 正在拼刑法总则期末考的人留 有错请指正 口胡! 06/14 06:00
7F:推 natoo:如果他一拳先打来..结果你不经打被打残了..那....@#$%.... 06/14 12:38
8F:→ wakint:有些时候语言比动手更厉害。地狱和蓝梦。 06/14 20:26
9F:→ wakint:更重要的,免於恐惧是人身自由。最後脑残大叔宣泄压力开心 06/14 20:26
10F:推 dreamkpg:我怎麽记得最近的新闻好像有报 那位大叔被人打成重伤呀?! 06/14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