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5208444 (家麦)
看板OCU
标题[转录]Re: [转贴]逢甲人,强烈拒绝流氓店家(立大新锁印商 …
时间Fri Sep 17 17:31:39 2010
※ [本文转录自 FCU_Talk 看板 #1CanZ2gt ]
作者: zbbnn (阿霈) 看板: FCU_Talk
标题: Re: [转贴]逢甲人,强烈拒绝流氓店家(立大新锁印商 …
时间: Fri Sep 17 15:29:01 2010
原文吃掉掉。
本人为十七届学生会总务部部长 - 阿霈,也是文章当中的乙干部。
昨日,店家的友人透过网路得知此文章,
故店家联络校方说将报警处理,
校方也在第一时间联络会长当面处理,
最後双方在校内签下和解书。
而这两日我们已经尽量联络网路上所有转文者将文章拿除。
而关於两次付钱的部分,
因为我们拿不出实质的证据,
所以我们无法与店家拿回多付的360元。
而且,
在文中我们也承认是疏失是双方的,
所以既然我们讨不回360元,
故最後这360元将由我们干部自行负责。
在此告知版上所有关切此事的版友们。
17TH学生会总务部部长 阿霈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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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4.56.163
1F:推 gloryofchina:! 09/17 15:36
2F:推 cafeliao830:就这样落幕吧! 09/17 15:48
3F:推 roud:老板为了多赚360就要这样....哀 人心都被泯灭了 09/17 16:07
4F:推 LoveMakeLove: 推文也会被告吗? 09/17 16:08
5F:推 dog123:把事情打出来也要告?老板敢做不敢当.. 09/17 16:12
6F:推 nnishyang:反正乡民都知道了 还会去的请推文报名~~~ 09/17 16:26
7F:推 MrJerome:我有问题,你说提不出实质的证据?可上一篇文章不是有说 09/17 16:31
8F:→ MrJerome:你们两个都有索取发票了? 发票不就是证据吗??? 09/17 16:31
9F:→ zbbnn:我们只能拿出两张收据,但是收据并不能证明我们缴了两次钱。 09/17 16:32
10F:→ zbbnn:因为收据可以先开後开,而并没有录影存证。 09/17 16:32
11F:→ MrJerome:现在是被河蟹了吗0...0 09/17 16:32
12F:推 c21190380:就算是先开的收据 老板也应该在收据上面注明尚未缴款吧? 09/17 16:38
13F:→ blue05: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就是错误了...不能姑息养奸 09/17 16:51
14F:推 abnagl:唉...学生会损失360...老板失去信誉...对谁都没好处... 09/17 16:55
15F:推 fcu6969: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09/17 16:56
16F:推 neova:太夸张了吧 还没付清收据上面要注明阿 09/17 17:05
17F:→ neova:老板这样是很敢作生意喔! 09/17 17:06
18F:→ neova:你们没协调好所以多付钱 老板自己要知道付过了没阿 09/17 17:07
19F:→ neova:什麽叫双方有疏失? 讲得真好听 09/17 17:08
20F:推 BigHotDog:夜市人生 (  ̄ c ̄)y▂ξ 我想以後不会光顾那一家 09/1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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