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centwork (分享打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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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务机关临时人员 明年起纳劳基法
时间Thu Oct 4 20:51:41 2007
公家临时人员 明年起纳劳基法
2007年10月4日 星期四
〔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明年一月起,公务机关八万临时人员将可适用劳基法,包括最
低工资、最高工时、禁止性别歧视、休假、退休金等,都要依劳基法办理。
劳委会昨日在立法院表示,此案已经向行政院提出,预计明年一月一日实施。
立法委员丁守中昨在立法院质询时指出,健保总额下,各医院为节省人事成本,不断减少
正式护士编制,改由约聘雇人员代替。医学中心约聘雇的护理人员约有十五%,署立和市
立医院达四十七%。他说,这些人不但薪水、福利比不上正式护士,也没有劳基法保障,
一年一聘、辞职还要三个月前提出,工作条件还不如外劳。
劳委会回应表示,明年一月一日起,公务机关临时人员将可受到劳基法保障。至於依据「
聘用条例」、「派用条例」雇用的约聘雇人员,则等立法院审议通过「聘用人员人事条例
」後,也能准用劳基法。
不过,护理师公会联合会秘书长吕月荣认为,纳入劳基法不能改善约聘雇护理人员的困境
。她表示,目前医院使用约聘雇人员来代替编制下应有人力,部分署立医院约聘雇人员的
比例甚至高达七、八成,由於一般约聘雇人员月薪比正式人员低一万到一万九,形同剥削
。因此,除了劳基法之外,应先拉近两者间的薪资水平,才能真正保障约聘雇护理人员。
有人认为公家机关的临时人员本来就有提拨劳退金、也有劳保,纳入劳基法没有多太多好
处;但一名曾在公务机关担任临时人员的程先生说,以前一年一聘,根本没有所谓满一年
有七天的特休假,纳入劳基法後,至少可以有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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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ospitals:约用人员叫"约用贱民"不高薪没福利没保障名符其实贱民 10/08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