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olife (乐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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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男八研究生暑期住宿及应届毕业生说明
时间Thu May 27 20:58:02 2010
各位亲爱舍胞好:
关於本学期研究生需要申请暑住或是原在学期注册费中便已预缴暑住费而不暑住同学,其
资格系以学号为主,而相关申请内容及方式分述如下:
(1)※研究所住宿生暑假住宿退费说明
一、学号字首为R98、R97、P98、P97、J98、J97、D98、D97、D96、D95、F98、F97、F96
、F95、F94、Q98、Q97、Q96、Q95、Q94的同学,暑假住宿费已并同於第二学期学杂费缴
费单内缴交。
二、已缴交暑假住宿费用者,如暑假不住宿,请将所有私人物品全部搬离宿舍後,於99年
6月27日前,向宿舍辅导员申请暑期退宿并开具证明後,再至学生住宿服务组办理退费;
但法、社科学院及医学院宿舍之同学,则向法、社科学院及医学院宿舍辅导员办理。
(2)※研究所住宿生申请暑假住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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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号字首为R96、P96、J96、D94、F93、Q93(含)以前之研究所同学,未收取暑假住
宿费用。
二、因此上述同学欲办理暑假住宿者(私人物品置放於寝室内亦需缴费),请於98年6月1
日至6月24日(上班时间)至网页上登记缴费
http://140.112.162.165/application_applyfee/index.asp ,缴费可选择以信用卡、
ATM转帐、华南银行或本校出纳组临柜缴费。
(3)※达各系所正常修业年限应毕业之研究所住宿生申请暑假住宿注意事项
一、本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研究所依各该系所之正常修业年限应毕业者应办理退宿
;故研究所学号字首为R95、P95、J95、D92、F91、Q91(含)以前者住宿期间至98年6月
27日止,须向宿舍辅导员领取退宿证明单并至住宿组办理退宿(私人物品放置寝室亦视同
住宿),若於98年6月1日至6月24日至住宿组登记缴费
http://140.112.162.165/application_applyfee/index.asp ,则於缴费後可住宿至98年
8月25日。
二、上述达正常修业年限应毕业而未毕业之同学,如欲申请99学年度第1学期住宿,请於
98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重新上网登记申请。详细申请说明,将於6月中旬於住宿组
网页上公告。
若仍有任何问题,可直接写信或到我办公室
我很乐意替大家解答!!
祝身心如意
男八辅导员汪冠玮敬上
P.S 大学部暑住申请会待正式公文下来再公布
基本上男八舍大一~大三同学有预收暑住费不需再申请暑住
(但系以学号为判定,B95降转、曾休学後复学以及台北市、北县基隆
短期住宿生不含在内)
而申请缴费网址应该是相同的!!
所以B95含之前学号的同学需至线上系统列印缴费单
缴完费後再拿给我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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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1.2